1.肺内异物的治疗:
(1)有下列情况者,可行手术摘除异物:①有咯血及感染等临床症状者:②直径在1.5cm以上外形不规则者:③异物位于大血管、气管、纵隔和心脏附近者。
(2)手术时机的选择:在受伤初期,如果异物不直接危及患者生命,不可急于手术摘除。但如有其他早期开胸的指征,则可考虑异物同时摘除。择期手术的时间应视患者的恢复情况以早期手术为宜,一般主张于伤后2周至3个月。如果已有并发症,无特殊情况不宜推迟。有大出血者,可积极采取止血措施,待出血停止后手术,如保守治疗无效,可行急诊手术,如果感染严重,应待有所控制和患者全身情况改善,再行手术。
(3)手术治疗方法包括单纯异物摘除术和肺段或肺叶切除术,对异物紧靠或与大血管有粘连者,
在摘取异物前应有控制血管出血和修补血管的准备措施。同样,靠近气管的金属异物,在摘除前,根据伤情亦需有修补、加固或引流的准备。避免在异物除后造成大出血或张力性气胸。少
数漏气稍多或发生气胸的病员,可附加另一高位胸腔闭式引流管。
(4)手术摘除异物后,以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局部和胸腔,常规放置肋间闭式引流。应用抗生素,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对于异物存留继发慢性肺化脓症、继发肺不张、支气管扩张或异物嵌入支气管内者,根据病情行肺叶或肺段切除术。
2.心脏异物的治疗:
(1)根据异物的部位和临床分析,手术多可在常温麻醉下进行,有时需在低温麻醉或体外循环下进行。一般采用胸骨正中切口,有时根据异物位置采用伤侧剖胸切口。
(2)异物体积过小,估计术中难以寻找摘出,又无明显症状或感染象者,可保守治疗。对手术摘
除不成功或仍有异物存留者,术后宜定期随诊观察,注意异物有无移位,随机予以摘除。手术前、
后抗生素的应用不可缺少,以防术后发生细菌性心内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