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停用本药。内服大剂量中毒者进行洗胃、催吐、导泻。洗胃液可用
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1%碳酸氢钠溶液。
(2)静脉输液:防止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补充适当能量、维生素等。
(3)对症治疗:尤其应注意呼吸、血压、心电图、神志变化,发现异常做相应处理。
(4)防治感染:给予抗生素。
(5)神经系统抑制的处理:吸氧,呼吸抑制时采用人工呼吸。一般禁用中枢兴奋
剂,以免诱发本药的中枢兴奋作用而致惊厥,但对深度的中枢抑制患者可酌
情用小量中枢兴奋剂(如:苯甲酸咖啡因、苯丙胺、可拉明等),分次给药,给药期间
密切观察,以防发生惊厥。
(6)中枢兴奋时的处理:因为中毒所致中枢神经系统兴奋之后常继
之有难以逆转的衰竭性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故一般不给镇静剂,以免诱发或加重抑制。一般只在发生惊厥时,酌用适量快速、短时作用的镇静剂,以达控制惊厥之目的(如:
水合氯醛灌肠,用量一般小于40mg/kg体重/次;副醛,成人用量1~2ml/次,静脉注
射,或4~6ml/次肌内注射)。长效巴比妥类、毛果芸香碱、组胺类禁用于救治本药中毒所致的惊厥。
(7)对小儿高热者以物理降温为主,勿用水杨酸类药物降温,以免诱发惊厥。
(8)危重病人,应做血液透析,从而迅
速降低体内药物浓度,有利于病人生命的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