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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沙丁胺醇吸入粉雾剂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通用名制剂名称: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粉雾剂
别名: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药品种类: 西药(化药)
药品分类: 平喘药
药品剂型: 搽剂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气管狭窄   哮喘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医生头像

王学廉

主任医师

适应症:
哮喘

疗效:

本品对哮喘、支气管痉挛等疾病有较好的效果

安全性: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使用便捷性:

本品需由医生指导,在医院内经雾化器吸入。使用较为不便。

药品说明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⒈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 
⒉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⒊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成分

化学名: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分子式:C13H21NO3 
分子量:239.31

性状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主治功能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每次剂量为2.5mg~5.0mg,一日四次,或遵医嘱。初始剂量以2.5mg为宜。
用法:需由医生指导,在医院内经雾化器吸入。使用管装雾化液方法:
 1.将管装雾化液开启:小心别溢出药液。
 2.将管装雾化液挤入喷雾器的贮液池内。是否要稀释应听从医生指导,并按照医生的处方量进行稀释。
 3.装配好喷雾器,由医生指导使用。病人将射嘴送入口内,则喷雾吸入疗法开始。
 4.使用后将剩余的溶液弃去,并清洗消毒喷雾器。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需及时就诊。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4.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6.对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可能对本品呈交叉过敏。 
7.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咨询医师。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如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事件,应及时告知医生。 
1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通常情况下,不能将沙丁胺醇和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合用。与其它拟交感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过度的拟交感作用的产生。动物研究表明,大量的沙丁胺醇可与丙咪嗪、利眠宁和氯丙嗪产生相互作用,但对于人类的实际意义尚待确立。

药物过量症状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 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 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于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 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 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尚不清楚沙丁胺醇是否对新生儿有害处,在使用前应权衡利弊。 静脉注射沙丁胺醇或偶尔服用沙丁胺醇片可用来处理无合并症的早产,但不能用于怀孕六个月内的先兆流产。静脉注射沙丁胺醇禁用于产前出血,因子宫松弛会造成更多地出血。同样使用沙丁胺醇治疗孕妇哮喘也会产生子宫出血的危险。已有使用沙丁胺醇后造成自然流产出现子宫大量出血的报道。应特别注意孕期糖尿病妇女。

儿童用药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孪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 ?)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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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王学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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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09月19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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