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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V钾颗粒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
通用名制剂名称: 青霉素V钾颗粒
别名:
药品种类: 西药(化药)
药品分类: 青霉素类抗生素
药品剂型: 颗粒剂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医生头像

李伟强

主治医师

适应症:
扁桃体炎、肺炎、丹毒、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

疗效:

本品使用后可即刻起到抗菌作用,效果显著。

安全性:

本品除对易感人群易产生敏感反应外,较为安全。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详情

使用便捷性:

口服使用,可迅速入血缓解细菌感染症状,较为方便快捷。

药品说明

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色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转氨酶-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成分

青霉素V钾。 

性状

本品为颗粒。 

主治功能

1 )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 

2)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1~2包),一日3~4次,疗程10天。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产β内酰胺酶细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药物过量症状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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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李伟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耳鼻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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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1月10日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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