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本品的成份有过敏反应者禁用。急剧恶化的哮喘患者禁用。哮喘的急性发作禁用。
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治疗在推荐剂量内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疼、恶心、呕吐、倦怠/不适、肌痉挛、颤抖和心悸。本药极少引起震颤反应,即使有这种现象,也往往是暂时性的,和剂量有关,经定期使用后即可减弱,在临床病例中,头痛和心悸反应很少见,但是这些现象的发生率和安慰剂对比没有显著差异。采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导致血钾过低。异常的支气管痉挛反应可能发生,这时须改用其他治疗方法。极少数患者在吸入本品后可发生咽喉痉挛、刺激或肿胀如喘鸣和窒息等不良反应。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主治功能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定时接受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支气管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
除去罩帽,将瓶倒置,把罩壳衔入口中,对准咽喉并在用力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喷雾头,药液即成雾状喷出,然后再屏气片刻,以便药液雾粒吸入附着在支气管和肺部,发挥作用。
成人:沙美特罗气雾剂,每日两次,每次吸入两揿(2×25μg),气道阻塞严重的患者可吸入四揿(4×25μg)气雾剂。
注意事项
本品不可取代口服或吸入皮质激素药物的作用,哮喘控制过程中如出现突发和渐进性恶化,有可能危及生命,应考虑开始进行皮质激素治疗或增加皮质激素的用药量,正在使用其他预防药物(如吸入皮质激素)的病人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继续使用预防药物,不可停用或减量。
由于本品起效相对较慢,故不适用于急性哮喘发作患者,此时应先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本品不适用于重度或危重哮喘发作患者,此时应先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对于严重或不稳定性的哮喘患者,不应将支气管扩张药作为唯一的治疗手段或主要治疗手段。
本品不适用于冠心病、高血压、心率失常、惊厥、甲状腺毒症的哮喘患者及对所有拟交感神经药物高度敏感的哮喘患者。
不可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
有报道使用沙美特罗治疗后出现异常的支气管痉挛反应,此类情况一旦发生,须立即停药并改用其他方法治疗。
急性哮喘发作时,可能出现血钾过低、黄嘌呤衍化物、激素、利尿剂及低氧均会令这种情况加重,此时须监测血钾浓度。
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短效β激动剂:与短效β激动剂联用每日吸入超过8次以上的安全性尚未确立。15位接受本品经历过哮喘恶化的患者,雾化吸入沙丁胺醇(大多数1剂量)使FEV1得到改善,并且没有增加心血管不良反应发生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三环类抗抑郁剂: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三环类抗抑郁剂的患者或2周内停止使用上述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沙美特罗,因为沙美特罗可加强这些药物对血管的作用。皮质激素药物和色甘酸盐:临床试验中合用吸入皮质激素药物和/或色甘酸盐并不影响本品的安全性。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此类药物不仅阻断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如本品对肺部的作用,同样也使哮喘患者发生严重的支气管痉挛,所以哮喘病人一般不能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但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哮喘患者心肌梗塞的预防,可能没有其他药物可替代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需要慎用也可以考虑使用心血管选择性β-受体阻断剂。保钾利尿剂:使用本品尤其是超过推荐剂量时,有可能使那些采用保钾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心电图异常或低血钾情况的恶化。尽管本品此类临床作用尚未确定,但联用保钾利尿剂仍须慎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沙美特罗极少分泌到乳汁中,但是,目前还没有哺乳期妇女及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证据,只有在药效远远高于本品有可能给婴儿或胎儿带来损害时,才可以考虑让哺乳期妇女及孕妇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人用药
据文献报道,临床试验中65岁以上的老年哮喘患者使用沙美特罗吸入气雾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年轻患者相比没有明显差别。与其他β2激动剂类似,沙美特罗可能引起心动过速、心悸等不良反应,伴有此类心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应谨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