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手术治疗:一经确诊,即常规应用Glisson带牵引,其重量为1.5~2.5KG。牵引位置宜取颈椎略屈15°,持续牵引2~3周,然后采用头颈胸石膏或塑料颈围以保护1~2个月。在牵引期间,应用呋塞米(速尿)和地塞米松静脉点滴,脱水并提高机体应激能力。牵引目的是使颈椎损伤节段得到制动,略屈曲位能使颈椎椎前结构(韧带等)愈合,后结构如折皱的黄韧带舒展并恢复常态。
2.手术治疗:如患者本身有颈椎退变增生、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等,此时颈椎过伸性损伤同时诱发其他的颈椎疾病,非手术治疗常收效甚微。因此应该选择采用手术减压椎管,为脊髓功能恢复创造良好的条件。
适应证:
①脊髓损伤后非手术治疗无明显效果并确定有准确损伤节段;
②影像学检查X线、CT或MRI检查有明显的骨损伤并对脊髓有压 迫者;
③临床症状持续存在,在保守治疗过程中有加重趋势;
④合并颈椎病变和后纵韧带骨化,因外伤而诱发者待病情稳定后手术治疗。 颈椎减压手术根据脊髓致压物的部位和范围,选择适宜的入路和减压方法。以前方为主的压迫,如单个或少数节段宜施行前路减压减压部位给予植骨融合,同时进行内固定,重建颈椎椎间隙高度和颈椎稳定性。脊髓压迫以后方为主的或广泛的后纵韧带骨化者,应选择后路减压,采用椎板切除或椎管成形术,同时给予后路颈椎内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