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1)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
2)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
3)适用于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5)适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1)本品应慎与含麦角胺类药物的制剂合用,或减量使用麦角胺类药物。
2)本品不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作用,与茶碱、口服避孕药和环孢素等无配伍禁忌。
3)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干扰后者的杀菌活性。
4)本品对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影响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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