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不良反应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性状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主治功能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
1、肌注:一次1~8mg,一日1次。
2、腱鞘内注射或关节腔,软组织的损伤部位内注射:一次0.8~6mg,间隔两周1次。
3、局部皮内注射:每点0.05~0.25mg,共2.5mg,一周1次。
4、鼻腔、喉头、气管、中耳腔、耳管注入:0.1~0.2mg,一日1~3次。
5、静脉注射:一般2~20mg。
注意事项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巴比妥类、苯妥因、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
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
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
4、地塞米松本身无潴钠排钾作用,与利尿剂(保钾利尿剂除外)合用可引起低钾血症,应注意用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老人用药
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