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肠病

吸虫肠病是由血吸虫所引起的一种疾病。现在已知寄生在人体的血吸虫有5种:日本血吸虫、埃及血吸虫、曼氏血吸虫、间插血吸虫及湄公血吸虫。此外在人体还可见有牛血吸虫、梅氏血吸虫梭形血吸虫等寄生的病例。
别名: 肠血吸虫病   曼森裂体吸虫引起的血吸虫病[肠道血吸虫病]  
英文名:
发病部位: 肠  
症状: 发热   腹痛   腹泻   腹水   营养不良性水肿  
多发人群: 所有人群  
治疗手段: 药物治疗
并发疾病: 腹水   肝脾肿大 NOS  
是否遗传:
是否传染:

疾病知识

症状

血吸虫肠病根据病程和主要临床表现可分为急性、慢性与晚期血吸虫病。
1、急性血吸虫病主要临床特征潜伏期长短不一,短者11d,长者97d,一般为40d左右;其长短与感染严重程度、时间、机体免疫反应及治疗是否及时等有关。病程一般不超过6月。主要表现为发热、尾蚴性皮炎,以及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和咳嗽、胸痛等呼吸系统症状。
2、慢性血吸虫病:大多无症状。部分患者呈轻至中度的非特异性表现,如乏力、食欲不振、慢性腹泻,重者可有腹痛,伴有里急后重,脓血黏液便,颇似菌痢。腹泻、黏液便常于劳累、受凉或饮食不当后出现或加重,休息时减轻或消失。患者可无明显体征,或有不同程度的贫血、消瘦、营养不良,肝、脾肿大。临床分型因其病程漫长,症状轻重可有较大差异,临床上可分为无症状(隐匿型)和有症状(普通型)两类。
①无症状(隐匿型)其健康状况和劳动力可不受影响,仅于集体普查或因其他疾病就医时偶然发现。城市中所见的血吸虫病多数也属此类,患者大多既无症状也无阳性体征,少数患者可有轻度肝或脾脏肿大;
②有症状(普通型)其轻重则因感染而异通常以轻者为多,患者偶有腹泻,每日2-3次,间或便中带血。重者可有腹绞痛、里急后重感、痢疾样大便等。乙状结肠因虫卵沉着及纤维化而增厚,并有压痛。粪便中容易找到血吸虫卵。
3、晚期血吸虫病:主要临床特征主要表现为脾大、脾亢、腹水、胃底食道静脉曲张和/或破裂出血、结肠肉芽肿、生长发育障碍(侏儒症)、肝性脑病等。分型根据临床特征,传统上分4型,即巨脾型、腹水型、侏儒型、结肠增殖型;湖南省专家在此分型基础上另增普通型、出血型、肝性脑病型及混合型,其中普通型是肝功能处于代偿期的一种临床类型。

病因

本病是人兽共患疾病,其病原为血吸虫。已知寄生于人体的血吸虫有6 种,在我国长江两岸及其以南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行的血吸虫病是由日本血吸虫引起。病人的粪、尿、痰等排泄物含有活卵,是本病主要传染源。此外受感染的动物如耕牛、猪、鼠类也是重要传染源。人群对血吸虫病普遍易感。钉螺为血吸虫唯一中间宿主,流行区人群主要通过皮肤、黏膜与疫水接触,如游泳洗澡、洗衣、洗菜、淘米、捕鱼捉蟹、赤足经过钉螺受染区等方式感染。

检查

1、血象检查: 血吸虫病患者在急性期外周血象以嗜酸性粒细胞显著增多为期主要特点。白细胞总数在10×109/L以上。嗜酸性粒细胞一般占20%—40%。最多者可高达90%以上。慢性血吸虫病患者一般轻度增多在20%以内,而极重型急性血吸虫病患者常不增多甚至消失。晚期患者常因脾功能亢进引起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2、粪便检查:粪便内检查虫卵和孵出毛蚴是确诊血吸虫病的直接依据。但一般机械期检出率较高,而慢性和晚期患者的阳性率不高。常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或虫卵透明法检查虫卵。
3、直肠活检:是血吸虫病原诊断方法之一。通过直肠或乙状结肠镜,自病变处取米粒大喜粘膜,置光镜下压片检查有无虫卵。以俱肛门8—10cm背侧粘膜处取材阳性率最高。这种方法一般仅能检获的虫卵大部分是远期变形虫卵。
4、免疫学检查:免疫学检查方法较多,而且敏感性与特异性较高,采血微量与操作简便。但由于病人血清中抗体在治愈后持续时间很长,不能区别过去感染与现症病人,并有假阳性、假阴性等特点。近年来采用单克隆抗体检测病人循环抗原的微量法有可能诊断活动性感染,可作为考核疗效的参考,是目前免疫学诊断发展的动向。
(1)皮内试验 属速发型变态反应。若受试者曾感染过血吸虫则有相应抗体。当受试者皮内注射少量血吸虫抗原后,抗原即与细胞表面上的相应抗体结合,产生局部组织反应,呈现红、肿、痒现象,即阳性反应。作为感染过血吸虫的过筛方法,阳性者需作进一步检查。
(2)环卵沉淀试验 当成熟虫卵内毛蚴的分泌、排出物质与血吸虫患者血清内相应抗体结合后,在虫卵周围形成特异性沉淀物,即为阳性反应。可作为诊断患者及考核疗效。
(3)间接血凝试验 将可溶性血吸虫卵抗原系于红细胞表面,使其成为致敏红细胞,这种红细胞与患者血清相遇时,由于细胞表面吸附的抗原和特异抗体细胞结合,红细胞被动凝集起来,肉眼可见称阳性反应。在流行区,该法可作为过筛或综合查病的方法。
(4)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检测患者血清中的特异性抗体,使之成为抗原—抗体复合物,经与特殊的结合后显色。此法可用作诊断及考核疗效的依据。
(5)循环抗原酶免疫法 循环抗原的存在表明有活动性干山血清和尿中循环抗原水平与粪虫卵计数有较好的相关性。本方法敏感、特异、简便、快速。对血吸虫病的诊断、疗效考核和防治效果的评定,都具有重要价值。

诊断

一、诊断
1、急性血吸虫病诊断 主要依据:
①有血吸虫病疫水接触史(发 病前2周至3个月);
②突起以发热、肝区压痛、咳嗽及周围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为主要特征,伴腹胀、腹泻及肝、脾肿大等;
③血清学试验阳性(包括间接血凝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胶体染料试纸条试验、环卵沉淀试验、斑点金免疫渗滤试验)或吡喹酮试验治疗有效;
④粪检找到血吸虫虫卵或粪便孵化找到毛蚴。 符合①、②为疑似病例,符合①、②、③为临床诊断病例,符合①、②、④为确诊病例
2、慢性血吸虫病诊断主要依据:
①有血吸虫病疫水接触史; 
②乏力、腹泻或黏液便,肝肿大以左叶为主或伴轻度脾大;
③肝功能及影像学改变和/或结肠炎病变;
④血清免疫学检查阳性;
⑤直肠黏膜活检或粪检发现 血吸虫虫卵。 符合①、②、③为疑似病例,符合①、②、③、④为临床诊断病例,符合①、②、③、④、⑤为确诊病例
3、晚期血吸虫病诊断主要依据:①长期或反复的疫水接触史, 或有明确的血吸虫病治疗史;②有门静脉高压症状、体征,或有侏儒、结肠肉芽肿表现;③血清免疫学检查阳性;④直肠黏膜活检或粪检发现血吸虫卵。 符合①、②为疑似病例,符合①、②、③为临床诊断病例,符合①、②、④为确诊病例。
二、鉴别诊断
1、急性血吸虫病有发热、肝肿大压痛、腹痛、腹泻等症状,需与伤寒、阿米巴肝脓肿、败血症与结核性腹膜炎等鉴别;并发肺部异位病变时需与粟粒性结核鉴别。血象中嗜酸性粒细胞显著增多有重要的鉴别诊断价值。
2、慢性及晚期血吸虫病应与无黄疸型梅毒性肝炎鉴别。后者食欲减退、乏力、肝区疼痛与肝功能减损较明显,嗜酸性粒细胞不增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血吸虫病患者有腹泻便血者应与阿米巴痢疾以及慢性菌痢鉴别,前者粪便孵化毛蚴阳性。
3、晚期血吸虫病有巨脾与腹水者不易与门脉性以及坏死性肝硬化鉴别。前者常有慢性腹泻下痢史,黄疸、蜘蛛痣、肝掌较少见,肝功能减损较轻。

治疗

1、一般治疗:一般治疗包括卧床休息,进食易消化吸收的 食物,保持营养供给。注意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同时保证热量供给。中、重型患者应先对症、支持治疗(如退热、抗休克)后进行病原治疗。
2、药物治疗:治疗血吸虫肠病的药物有吡喹酮、呋喃丙胺、硝硫氰胺等药物,但目前吡喹酮为首选药物。
(1)吡喹酮:为一种新的广谱抗蠕虫药,对人体3种主要血吸虫和丝虫均有杀虫效果。吡喹酮治疗日本血吸虫病有显著疗效,粪便孵化于第18-20日内阴转,近期疗效极高。
(2)呋喃丙胺:该药对血吸虫童虫和成虫均有一定杀灭作用,呋喃丙胺20天疗法具有较高疗效。
(3)硝硫氰胺:为广谱驱虫药,本药的副作用以神经系统症状为多见,少数可出现精神症状以及消化系统症状。对于肝功能代偿不良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急性肝炎恢复期未满1年,慢性肝炎,精神病史,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心、肾等慢性疾病而体质虚弱者禁用。
3、手术治疗:对于晚期血吸虫肠病患者出现巨脾、腹水、结肠增生等,经过药物治疗无效者,可采取手术治疗。

预后

病预后与感染程度、病程长短、年龄、有无并发症、异位损害及治疗是否及时彻底有明显关系。急性患者经及时有效抗病原治疗多可痊愈。慢性早期患者接受抗病原治疗后绝大多数患者症状消失,体力改善,粪及血清学检查转阴,并可长期保持健康状态。晚期患者虽经抗病原治疗,但引起肝硬化难以恢复,预后较差。

预防

1、控制传染源 在流行区每年对病人、病畜坚决普查普治。 
2、切断传播途径 消灭钉螺是预防本病的关键。粪便须经无害处理后方可使用。保护水源、改善用水。 
3、保护易感人群 严禁在疫水中游泳、戏水。接触疫水时应穿着防护衣裤和使用防尾蚴剂等。

健康问答

  • 什么是肺血吸虫病?
    医生头像
    王学廉 主任医师 唐都医院 - 神经外科
    肺血吸虫病是由于血吸虫的童虫、成虫在肺内移行、发育、寄生,或其虫卵在肺组织内沉着,引起的以肺内炎症、脓肿、肉芽肿、假结核等为主要表现...的病变,也是最常见的异位血吸虫病。临床上除一般血吸虫病症状外,常表现为发热、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或哮喘等呼吸道症状。下拉查看详情

词条标签

权威编辑

医生头像

创建者:王学廉

唐都医院 神经外科

互联网医学百科

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全国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欢迎广大医生参与加入医学词条的创建及优化!

推荐词条

发热 腹痛 腹泻 腹水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 616

编辑历史: 2

最近更新:2017年10月26日 19:04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微医提供平台支持 Copyright 2011-2017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3477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