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断(1)诊断原则:根据短期内密切接触较大量拟除虫菊酯的职业史,出现以神经系统兴奋性异常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有类似临床表现的其它疾病后,方可诊断。
(2)接触反应:接触后出现面部异常感觉(烧灼感、针刺感或紧麻感),皮肤、粘膜刺激症状,而无明显全身症状者。
(3)诊断及分级标准:
①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乏力、心悸、视物模糊伴面部胀麻或蚁行感等表现。
②中度中毒:轻度中毒表现加重,神萎、嗜睡或烦躁不安、多涎、恶心、食欲不振,且常感胸部或肢体肌肉颤动。体检可见意识朦胧、低热、出汗、心律失常、肺内干鸣或肌束震颤。
③重度中毒:除上述表现外,出现:
①四肢抽搐、角弓反张伴意识丧失,每次发作持续0.5-2min,发作频繁者一天可达30-40次,或伴二便失禁。抽搐终止后意识恢复,但对发作情况不能记忆。
②肺水肿。
③深昏迷、二便失禁、休克或呼吸衰竭。
④皮肤散在紫癜。
2.鉴别诊断
诊断时应注意与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等鉴别,并明确是单纯拟除虫菊酯类中毒还是拟除虫菊酯类复合农药中毒。拟除虫菊酯类中毒的一般特点:
①呕吐物或呼气无大蒜臭味,瞳孔多无改变,血胆碱酯酶活力正常;
②大剂量阿托品治疗易出现中毒反应,肟类复能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