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生, 我要登录 注册

鼠疫耶尔森菌肺炎

鼠疫耶尔森菌肺炎即肺鼠疫,由鼠疫耶尔森菌(俗称鼠疫杆菌)引起,是一种烈 性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文规定的甲类传染病。进展快,死亡率高。死亡病人的皮肤常呈黑紫,故有“黑死病”之称。
别名: 鼠疫耶尔森氏菌肺炎   鼠疫耶氏菌肺炎  
英文名:
发病部位: 肺  
就诊科室: 感染科  
治疗手段: 药物治疗
并发疾病: 急性呼吸衰竭   败血症性鼠疫  
是否遗传:
是否传染:

疾病知识

症状

鼠疫耶尔森菌肺炎分原发性和继发性。吸入含鼠疫耶尔森菌的尘埃引起原发性鼠疫耶尔森菌肺炎;由腺鼠疫或败血症型鼠疫蔓延而致继发性鼠疫耶尔森菌肺炎。鼠疫耶尔森菌肺炎起病急,高热伴畏寒、寒战,淋巴结肿大,可有呕吐、腹泻、肝脾肿大及出血表现。咳痰为脓血痰、胸痛、咯血,呼吸困难、发绀。肺部体征少,可有少量湿啰音及胸膜摩擦音。体征与病情严重程度不一致为本病之特征,如抢救不及时,可出现意识障碍,多死于休克及呼吸衰竭、心力衰竭。因病死后全身皮肤呈黑紫色,故有“黑死病”之称。

病因

病因明确,由鼠疫耶尔森菌(俗称鼠疫杆菌)引起。病人吸入染菌的尘埃或被染疫的鼠蚤叮咬而发病。

检查

1、直接涂片镜检:取病人痰、咽喉分泌物、血液、淋巴结穿刺液等标本直接涂片镜检,可观察到鼠疫杆菌。
2、分离培养与鉴定:取病人痰、咽喉分泌物、血液、淋巴结穿刺液等标本培养出鼠疫杆菌菌落,并可进一步行菌型鉴定为鼠疫杆菌。
3、血清学试验:采用反向间接血凝试验、ELISA等方法检测鼠疫耶尔森菌抗原阳性。鼠疫杆菌抗体滴度升高。
4、核酸检测:PCR技术检测鼠疫杆菌核酸阳性。 
5、X线:肺部可见多发大片实变阴影,常融合。亦可呈支气管肺炎表现:沿肺纹理分布的不规则斑片阴影 ,边缘密度浅而模糊。 
6、外周血象: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明显升高,甚至呈类白血病反应。轻中度贫血伴血小板减低。

诊断

1.流行病学资料:鼠蚤叮咬史等。 
2.起病急,呼吸系统病情进展快,易出现呼吸衰竭、休克等。
3.X线:呈支气管肺炎或融合性实变阴影。
4.确诊有赖于患者标本中找到鼠疫杆菌证据。
5.鼠疫耶尔森菌肺炎须与其他肺部炎症鉴别,如大叶性肺炎,肺炭疽,钩端螺旋体病肺出血型及支原体肺炎等。大叶性肺炎多为肺炎链球菌引起,X线显示肺叶或肺段的实变阴影,敏感抗生素治疗有效的情况下,大多预后后。支原体肺炎由肺炎支原体引起,X线呈支气管肺炎表现,大多不治疗可自愈,对大环内酯类敏感,疗效好,可缩短病程。

治疗

1、隔离:一旦发现患者应尽快隔离,彻底消毒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等,阻止进一步传播。 
2、肺鼠疫传统常用链霉素、氯霉素或阿米卡星加四环素治疗。链霉素是首选药物,成人剂量每天30mg/kg,分2次肌注或首剂1g肌注,后改为0.5g,1次/6h。严重病例首次1g,后改为0.5g,1次/4h,病情好转后改为1次/6h,疗程10 天左右。氯霉素每天60mg/kg,分4次口服或静滴,疗程同上。目前最有效的抗生素为头孢曲松和环丙沙星,单一药物有效。
3、凡对可疑的鼠疫病例,不论何种临床类型,无需确诊,应早期应用抗生素以降低病死率。
4、对症支持:急性期绝对卧床,足量补液以利于毒素排出。补液、输血或血浆。呼吸困难、循环衰竭者应予以吸氧,纠正休克等。毒血症状严重者可短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淋巴结肿大在局部应用5%鱼石脂乙醇外用,脓肿形成可切开引流。

预后

病情进展迅速,死亡率高,早期应用敏感抗生素,是降低死亡率的关键。

预防

1.灭鼠、灭蚤是防治鼠疫的根本措施。 
2.一旦发现患者应尽快隔离,阻止进一步流行。
3.与患者接触者可口服磺胺嘧啶,对具有潜在感染可能性的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4.可疑鼠疫者,应早期应用抗生素治疗。

健康问答

  • 鼠疫为什么又称为“黑死病”?
    医生头像
    韩顺利 副主任医师 焦煤集团中央医院 - 肺科
    黑死病是因为鼠疫病人死后全身皮肤呈黑紫色,故有“黑死病”之称。最早是欧洲人对鼠疫的称呼,不仅形象地描述了鼠疫的症状,而且也反映出人们...对鼠疫的深深恐惧。鼠疫曾肆虐欧洲,造成约1/3的欧洲人死亡。我国也把鼠疫列为甲类传染病。由于该病死亡率高,因此预防是关键,而灭鼠、灭蚤又是防治鼠疫的根本措施。因此,大家应爱护环境,做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预防包括鼠疫在内的传染病的发生。下拉查看详情

权威编辑

医生头像

创建者:韩顺利

焦煤集团中央医院 肺科

互联网医学百科

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全国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欢迎广大医生参与加入医学词条的创建及优化!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 1337

编辑历史: 2

最近更新:2017年11月14日 16:49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微医提供平台支持 Copyright 2011-2017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3477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