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本品有休克既往史者。
(2)对本品或对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者。
不良反应
1.休克:偶有发生休克症状,因而给药后应注意观察,若发生感觉不适,口内感觉异常、喘鸣、眩晕、排便感、耳鸣、出汗等症状,应停止给药。
2.过敏性反应:若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搔痒、发热、淋巴腺肿大、关节痛等过敏性反应时应停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置。
3.肾脏:偶尔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障碍,因而应定期实行检查,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4.血液:有时出现红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白细胞增高,血小板减少,偶尔出现溶血性贫血。
5.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碱性磷酸酶增高,偶尔出现胆红素、乳酸脱氢酶、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
6.消化系统:偶尔出现伪膜性结肠炎等伴随带血便症状的严重结肠炎,若因应用本品而出现腹痛或多次腹泻时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处置。本品有时可引起恶心、腹泻,偶也出现呕吐、食欲不振、腹痛等症状。
7.呼吸系统:偶尔发生伴随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并采取注射肾上腺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8.中枢神经系统:对肾功能衰竭患者大剂量给药时有时可出现痉挛等神经症状。
9.菌群交替现象:偶有出现口腔炎、念珠菌症。
10.维生素缺乏症: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11.皮肤病变:偶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12.其它:偶有引起头晕、头痛、倦怠感、麻木感等。
主治功能
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胆道感染、腹膜炎、尿路感染以及手术和外伤所致的感染和败血症等。
用法用量
通常,成年人一日0.5-2g,分2-4次;小儿一日40-80mg/kg,分3-4次,静脉注射。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⑴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既往史者。
⑵本人或父母兄弟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变态反应性疾病体质者。
⑶严重肾功能障碍者。
⑷经口摄取不良的患者或采取非经口营养的患者,高龄者,全身状态不佳者因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要充分进行观察。
2.一般注意事项:
⑴由于有发生休克的可能性,给药前应详细问诊,最好在注射前做皮肤敏感试验。如需作皮肤敏感试验,试验方法详见“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皮肤敏感试验方法”。
⑵应事先做好发生休克时急救处置的准备,另应让用药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充分观察。
3.对临床化验值的影响:
⑴除检尿糖试条外,用班氏试剂,弗林氏试验检查尿糖有时出现假阳性反应。
⑵有时可使直接库姆斯氏试验出现阳性,应注意。
4.用药时的注意事项:
⑴只可用于静脉内注射。
⑵为了避免大剂量静脉给药时偶而引起的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应充分注意注射液的配制、注射部位、注射法等,并尽量减慢注射速度。
⑶溶解后的药液应迅速使用,若必须贮存亦应在8小时内用完,此时微黄色的药液可能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加深。
5.其它:本品给药期间,最好定期做肝功、肾功,血液象等检查。
药物相互作用
与本品类似的化合物(别种头孢类抗生素)与速尿等利尿剂并用可增强肾毒性,因而本品与速尿等利尿药并用时应注意肾功能。
药物过量症状
如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用本品,必要时可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药用于孕妇是否安全的问题尚未确定,因而对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在治疗上只有认为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才可给药。
儿童用药
本品用于早产儿和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剂量应按其肾功能减退情况酌情减量,对高龄患者应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预防不良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