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醉用:
1、成人常用量:
①表面麻醉:2%-4%溶液一次不超过100mg。注射给药时一次量不超过4.5mg/kg(不用肾上腺素)或每7mg/kg(用1:200000浓度的肾上腺素)。
②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1.0%溶液,以200mg为限。
③硬脊膜外阻滞:胸腰段用1.5%-2.0%溶液,250-300mg。
④浸润麻醉或静注区域阻滞:用0.25-0.5%溶液,50-300mg。
⑤外周神经阻滞:臂丛(单侧)用1.5%溶液,250~300mg;牙科用2%溶液,20-100mg;肋间神经(每支)用1%溶液,30mg,300mg为限;宫颈旁浸润用0.5%-1.0%溶液,左右侧各100mg;椎旁脊神经阻滞(每支)用1.0%溶液,30-50mg,300mg为限;阴部神经用0.5%-1.0%溶液,左右侧各100mg。
⑥交感神经节阻滞:颈星状神经用1.0%溶液,50mg;腰麻用1.0%溶液,50-100mg。
⑦一次限量,不加肾上腺素为200mg(4mg/kg),加肾上腺素为300~350mg(6mg/kg);静注区域阻滞,极量4mg/kg;治疗用静注,第一次初量1-2mg/kg,极量4mg/kg,成人静滴每分钟以1mg为限;反复多次给药,间隔时间不得短于45-60分钟。
2、小儿常用量随个体而异,一次给药总量不得超过4.0~4.5mg/kg,常用0.25-0.5%溶液,特殊情况才用1.0%溶液。
二、抗心律失常:
1、常用量:
①静脉注射1-1.5mg/kg体重(一般用50~100mg)作首次负荷量静注2-3分钟,必要时每5分钟后重复静注
②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0.015~0.03mg/kg体重速度静脉滴注。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滴,即可用本品0.1%溶液静脉滴注,每小时不超过100mg。
2、极量 静脉注射1小时内最大负荷量4.5mg/kg体重(或300mg)。最大维持量为每分钟4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