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1)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去羟肌苷(DDI)制剂中含有的铝及镁可与氟喹诺酮类螯合,不宜合用。
2)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4)含铝或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口服吸收,建议避免同服,不能避免时宜在本品服用前2小时,或服用后6小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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