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环丙沙星或其它任何喹诺酮有过敏史的人。
不良反应
- 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泻、纳减等消化道反应。
- 头晕、头痛、情绪不安、失眠等神经系统反应,此类反应的发生率低于消化道反应。
- 皮疹、皮肤瘙痒、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感皮炎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 少数患者可发生肌肉疼痛、无力、关节肿痛、心悸等。
- 实验室检查可发生一过性白细胞减少,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和肌酐等的轻度增高,亦为可逆性。上述不良反应多轻微,大多患者可耐受。然而诺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偶可致严重不良反应,包括:神志改变、袖搐、癫痫样发作,短暂性幻觉、幻视、复视等。
主治功能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以下敏感菌引起的泌尿道的感染,包括急性单纯性肾盂肾炎,本品和环丙沙星速释片不可互换使用。 单纯性尿道感染(急性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粪肠球菌、腐生葡萄球菌[sup]a[/sup]所致。 复杂性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奇异变形菌属、绿脓假单胞菌[sup]a[/sup]所致。 急性单纯性肾盂肾炎:由大肠杆菌所致。 本品治疗除泌尿道感染以外的其它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证明。 使用药物治疗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便分离和鉴定引起感染的细菌并测定它们是否对环丙沙星敏感。在检测结果出来前,本品可能已使用,一但结果出来,适于环丙沙星治疗的才继续使用。治疗期间定期的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不仅可提供治疗效果的信息,也可知道细菌耐受性出现的可能性。
用法用量
本品和环丙沙星速释片不能互换,应按下表口服用药,一日一次,本品宜饭后即服,必须整片呑服,不能掰开、压碎或嚼碎后服用。 推荐剂量: 单纯性尿道感染(包括急性膀胱炎)500 mg,一日一次,疗程3天。 复杂性尿道感染 1000 mg,一日一次,疗程7-14天。 急性单纯性肾盂肾炎 1000 mg,一日一次,疗程7-14天。 使用环丙沙星速释片治疗的尿道感染患者,可以在医师的指导下改用本品。
注意事项
- 同其它喹诺酮类,应避免同含镁或铝的抗酸药、硫糖铝、VIDEX)咀嚼/缓冲片或小儿冲剂、金属阳离子如铁、及含锌的维生素制剂同时服用。本品应在服用以上制剂2小时前或6小时后服用。本品应避免与奶制品(牛奶、酸乳)、含钙丰富的果汁等食物同服,因其可降低环丙沙星的吸收,但本品可同含此类产品的食物同时服用。
- 如果忘记按时服药,可在当天补服,但一天的最大剂量不超过2片。整片吞服本品,不可掰开、研碎或咀嚼服用本品。
- 环丙沙星可引起过敏反应,即使是单剂量,一但发现皮疹或其它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
- 服用本品后,应避免过多日光照或人工紫外灯照,如发现光毒反应,应停用本品。
- 如果患者出现疼痛、炎症或腱裂,应停止治疗,通知其医师,患者应休息且避免运动。
- 本品可引起眩晕或轻微头疼,但患者在开车、操作机器或进行需机敏或协调能力的精细动作前,应知道其对本品的反应情况。
- 本品可增加茶碱和咖啡因的作用。喹诺酮类同含咖啡因制品同服时,有引起咖啡因蓄积的可能。
- 有报道表明服用喹诺酮(包括环丙沙星)可引起癫痫,如果患者有癫痫吏,服用本品前应通知其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的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毒理研究: 致癌性和致突变性:对环丙沙星已进行了8项体外致突变试验,结果有2项为阳性(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和小鼠淋巴瘤细胞回复突变试验)。但体外试验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微核试验(小鼠)、显性致死试验(小鼠)均为阴性。在大鼠和小鼠上进行的长期致癌性体内试验已经完成。每日口服用药持续2年后,未发现环丙沙星有任何致癌和致瘤作用。 生殖毒性:用大鼠和小鼠服用6倍于人通常每日剂量的药物进行生殖研究,尚未发现环丙沙星对胎儿有害或造成生育能力损害。环丙沙星用于兔(30和100 mg/kg口服)时产生胃肠道紊乱导致母兔体重减轻和流产增加。但2个剂量下均未观察到有致畸作用。静脉给药达20 mg/kg后,也未产生母体毒性、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然而,没有对孕妇进行足够的,对照良好的研究。环丙沙星对孕妇来说,只有当其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
药物过量症状
在发生急性药物过量时,必须通过催吐或洗胃使胃排空。要仔细观察病人,并给予支持治疗,包括含镁或钙的抗酸药,使环丙沙星吸收降低,并维持适当的液体,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只能排出少量的环丙沙星。在小鼠、大鼠、兔子和狗体内,当环丙沙星的浓度在125-300mg/kg时,可出现明显的毒性作用,包括强直性/间歇性抽搐。环丙沙星单剂量口服给药,对小鼠、大鼠和狗的毒性相对较轻,在最高剂量组(啮齿动物5000mg/kg,狗2500mg/kg)治疗14天内未发现死亡,但在两种啮齿动物中观察到活动减少和发绀,狗发现有严重的呕吐;在兔子的实验中,环丙沙星达2500mg/kg时,有较高的死亡率,但在给药10-14天后,这些动物的死亡率减低。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没有充分的且良好控制的孕妇用药研究。文献报道,TERIS(致畸信息系统)进行的孕妇服用环丙沙星的试验,结果表明怀孕期间在治疗剂量不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致畸危险,但是数据不足以说明其无危害。
一项控制性预期观察试验中共纳入200名妇女,在怀孕期间使用氟喹诺酮类(52.5%是使用环丙沙星,有68%是在怀孕头3个月内服药)。胚胎形成期子宫内暴露于氟喹诺酮类,并没有增加主要畸形危害系数。氟喹诺酮类组和对照组的主要先天性畸形率分别为2.2%和2.6%(一般在1-5%)。两组之间的自动流产、早产和出生体重不足率无差异,当小孩1岁时也没发现明显临床意义的骨骼、肌肉障碍。 另一前瞻性深入研究报告,549名孕妇使用氟喹诺酮类(93%是在怀孕头3个月),共70名孕妇是在怀孕头3个月内服用了环丙沙星。环丙沙星组和氟喹诺酮类组存活出生儿畸形率均在一般范围内。未发现特殊型先天性畸形。本研究未发现因子宫暴露于环丙沙星而引起明显的不良反应。 使用环丙沙星的孕妇,其早产、自动流产和低出生体重率无明显改变。但是这些小型上市后流行病学研究(多数研究为短期研究-初期3个月)不能充分评价非一般性缺陷的危害性或得出孕妇和胎儿使用环丙沙星安全可靠的权威性结论。孕妇应避免服用环丙沙星,除非对母婴的潜在意义大于潜在危害。 已对小鼠和大鼠进行了环丙沙星的早产毒性研究,口服剂量为100 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为人用最大日剂量1000 mg的0.7和0.4倍)。未发现对胎儿有严重危害。对兔进行的毒性试验中,环丙沙星(口服30和100 mg/kg)引起了胃肠道紊乱,导致母体体重下降,并增加了流产率,但是在每一剂量组中未发现致畸毒性。对兔静脉给药20 mg/kg后,未导致兔母体毒性,且未发现致畸毒性和胚胎毒性。 哺乳妇女用药:环丙沙星可通过母乳分泌。尚未知婴儿通过母乳所吸收的环丙沙星量。因为母亲服用环丙沙星对所哺乳婴儿的潜在严重危害性,应考虑药物对母体的重要性,以决定是否中断哺乳或中断用药。
儿童用药
本品的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环丙沙星可引起未成年动物的关节病
老人用药
本品治疗复杂性尿道感染的一大型、前瞻性、随机临床研究中,49%(509/1035)患者为65岁以上(含65岁),30%(308/1035)患者为75岁以上(含75岁)。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大体差异,采用环丙沙星其它制剂进行的临床试验也未证明两者之间的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患者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已知环丙沙星主要通过肾排泄,因此肾功能受损患者具有较高的不良反应危险性。具有正常肾功能的老年患者(≥65岁)其用药剂量不必调整。但是某些老年患者随着年龄的增长其肾功能下降,应慎重选择用药剂量,并可进行肾功能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