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的处理要求对病情迅速做出判断,果断处理,以改善呼吸功能,恢复正常的气体交换,纠正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争取时间渡过危机,更好的治疗原发病。
1、呼吸管理
(1)保持呼吸道通畅,改善通气功能 体位舒适,头稍后仰,保持气道开放;湿化气道(可采用加温湿化器、超声雾化吸入、气管内直接滴注法)、定期翻身和拍背、吸痰,亦可采用俯卧位,促进肺分泌物排出;昏迷的患儿可用口咽通气道,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2)氧气治疗 可提高动脉血氧分压和氧饱和度,纠正低氧血症。根据患儿病情和缺氧程度,可采用不同的给氧方式和流量。①鼻导管或鼻塞给氧流量:新生儿0.3~0.5L/min、婴幼儿0.5~1L/min、小儿1~2L/min(FiO2可达30%~40%);②开放式面罩氧流量:新生儿1~2L/min、婴幼儿2~4L/min、小儿3~5L/min(FiO2可达45%~60%),适用于病情较重、PaO2较低患儿;③氧气头罩氧流量:3~6L/min(FiO2可达50%~60%);④持续正压给氧(CPAP):适用于肺内分流增加导致严重低氧血症用普通给氧效果不好的患儿,如新生儿和婴幼儿重症肺炎、肺不张、肺水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CPAP是利用呼吸道的持续正压使萎陷的肺泡扩张,增加功能残气量,减少肺内分流,提高血氧分压。可以经鼻塞法、面罩法或气管插管进行CPAP,压力初设为2~5cmH2O,最大可达8cmH2O。给氧时保证气道通畅,要加用湿化器或雾化器,可避免干燥氧气对呼吸道黏膜的刺激,有利于稀释和排出呼吸道分泌物。吸纯氧一般在6小时内,吸氧浓度为60%时不超过24小时,以免氧中毒。
(3)气管插管与机械通气 严重的呼吸衰竭常需要采用机械通气。在机械通气期间,需加强呼吸道管道的消毒,行气管导管吸引时要无菌操作同时应注意口腔护理,防止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2、病因治疗
针对引起呼吸衰竭的原发病因给予相应的治疗。肺部感染者需合理选用敏感抗生素;明显喘息者应予以平喘治疗;心功能衰竭者应予强心利尿;颅内高压、脑水肿者,给予20%甘露醇和呋塞米。
3、药物治疗
(1)呼吸兴奋剂 可用于中枢性呼吸衰竭,常用药物有纳洛酮、洛贝林等,但对神经肌肉疾病或严重广泛肺部病变所致的呼吸衰竭无效。
(2)肾上腺皮质激素 减少炎性渗出和脑水肿,增强应激能力,缓解支气管痉挛,改善通气。常用药物有甲基泼尼松龙、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等。
(3)血管活性药物 酚妥拉明、东莨菪碱等可改善微循环,减轻肺动脉高压、肺水肿和肺淤血,减轻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功能。
4、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
呼吸衰竭要适当补液,以免呼吸道分泌物黏稠不易排出,补液量为60~80ml/(kg·d),若并发脑水肿补液量为30~60ml/(kg·d);呼吸衰竭常出现高钾血症、低钠血症、低氯血症,呼吸衰竭纠正后常出现低钾血症,要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呼吸衰竭以呼吸性酸中毒为主,通过改善通气予以纠正;代谢性碱中毒时可适当给予碱性药物。
5、维护器官功能
呼吸衰竭可伴发原发或继发多器官损害,应根据具体情况行相应治疗,维护器官功能。
6、营养支持
在发生呼吸衰竭期间,患儿容易出现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应给予合理的营养支持,有利于原发病治疗和肺组织的修复,有利于呼吸肌发挥正常功能,有利于维持机体正常免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