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治疗 包括休息、合理饮食,保持呼吸道通畅,室内空气新鲜。
2.对症支持治疗
1)退热 高热者可采用布洛芬制剂或对乙酰氨基酚制剂降温。
2)止咳化痰 镇咳药物(干咳者)(注:婴幼儿慎用)、化痰(痰多者);婴儿可予吸痰。
3)雾化吸入 生理盐水5ml + α-糜蛋白酶2.5mg或盐酸氨溴索7.5mg,2-4次/日。
4)吸氧(高碳酸血症者应低流量鼻导管吸氧)、镇静(忌用吗啡)。
5)肺部叩打。
6)必要时镇静 常用10%水合氯醛0.4~0.5ml/kg•次。
7)维持体液及酸碱平衡,每日补足生理需要量,注意输液速度。
8)同时治疗营养不良、佝偻病、腹泻等。
3.病原治疗
1)抗生素治疗 一般患儿至少应覆盖肺炎球菌和流感嗜血杆菌,严重者应考虑到金黄色葡萄球菌可能。轻中度肺炎首选青霉素G,羟氨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第一代头孢菌素(头孢拉定/头孢唑啉,头孢羟氨苄);备选第二代头孢菌素(头孢克洛/头孢布烯);考虑非典型菌或百日咳杆菌引起者用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齐霉素等)。重症需住院治疗者,选用下列方案之一:羟氨苄青霉素十克拉维酸或氨苄青霉素十舒巴坦、头孢呋新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钠;苯唑西林或氯唑西林,适用考虑MSSA, MSSE肺炎者;大环内酯类+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钠,适用考虑MSSA、MSSE重症肺炎者或高度怀疑非典型菌感染者。
应根据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及初步治疗反应调整药物,疗程1-2周左右;或症状、体征消失3天。疑有肺炎支原体感染,疗程3~4周左右。
2)抗病毒药物 对怀疑腺病毒、疱疹病毒、EB病毒感染所致病例,可选用阿昔洛韦或更昔洛韦静脉滴注。可应用干扰素雾化吸入。
4.激素的应用 一般不用激素,在下列情况下可应用激素:
1)严重中毒症状 如中毒性脑病、超高热、休克等。
2)喘憋严重者可予地塞米松0.1 -0.3mg/kg•d,应用3--5天。
5.心力衰竭的处理
(1)强心:① 毒毛旋花子甙-K: 0.007-0.0lmg/kg•次+4:1液10ml静脉缓注,必要时6-8小时重复一次。② 毛花甙丙(西地兰):饱和量2岁以下0.03-0.04mg/kg, 2岁以上0.02~0.03mg/kg,首剂给1/3-1/2 量,余量分2次每隔6小时给予。必要时在洋地黄饱和后12小时,开始给予地高辛维持。
(2)血管活性药物:① 酚妥拉明:在合并喘憋、顽固性心力衰竭时应用,剂量为 0.5~lmg/kg•次,一次最大量10mg,必要时0.5-1小时后可重复,可扩张支气管平滑肌及减轻心脏后负荷。② 多巴胺:剂量为2~5ug/kg•min静脉泵维持,常合用多巴酚丁胺,剂量为多巴胺的一倍,两者的作用为增加心肌收缩力及减轻心脏前后负荷。③ 开博通:剂量为0.5~lmg/kg•次,每8~12小时一次,以减轻心脏前后负荷,常用于顽固性心力衰竭或有左向右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3)利尿:尿少者可给予呋塞米(速尿),剂量为 0.5-lmg/kg•次,4~6小时可重复应用。
(4)给氧、镇静、控制输液速度及量。
6.中毒性脑病的处理
止惊、脱水、利尿、改善脑细胞代谢及清除氧自由基。
7.呼吸衰竭的处理
是指严重的呼吸功能不全导致的低氧血症和(或)高碳酸血症,并可引起生命器官功能障碍的临床综合征。处理原则为维持足够的氧气和通气,保护重要脏器,治疗并发症。
(1)一般治疗 平卧位时肩部略垫高以开放气道;维持正常体温;保持安静;呼吸急促、三凹征明显时应予禁食。
(2)维持体液及酸碱平衡,每日补足生理需要量,注意输液速度。当pH<7.2,BE-8mmol/L以上时,可用碳酸氢钠纠正,所需的5%碳酸氢钠ml数=(BE×体重kg)/4。
(3)纠正贫血 使Hb维持在110-120g/L。
(4)呼吸治疗
1)保持呼吸道通畅 胸部物理治疗包括吸痰、翻身、拍背;温湿化吸氧;雾化吸入以稀释痰液。
2)氧疗 鼻导管给氧用于仅需低浓度氧者;面罩给氧用于需中等浓度氧者,应注意二氧化碳滞留;头罩给氧用于需中高浓度氧者,亦须注意二氧化碳滞留;持续加压给氧常在复苏时应用。氧疗时注意氧中毒、抑制呼吸、吸收性肺不张等副作用。
3)机械通气 用于普通氧疗不能纠正的低氧血症或血二氧化碳明显滞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