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中期慢性肾衰竭的防治对策和措施
加强早中期CRF的防治,是临床必须重视的重要问题。首先要提高对CRF的警觉,重视询问病史、查体和肾功能的检查,努力作到早期诊断。同时,对已有的肾脏疾患或可能引起肾损害的疾患(如糖尿病、高血压病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CRF的发生。这是降低CRF发生率的基础工作,或称初级预防(primary prevention)。
对轻、中度CRF及时进行治疗,延缓、停止或逆转CRF的进展,防止尿毒症的发生,这是CRF防治中的另一项基础工作。其基本对策是:①坚持病因治疗:如对高血压病、糖尿病肾病、肾小球肾炎等,坚持长期合理治疗。②避免或消除CRF急剧恶化的危险因素。③阻断或抑制肾单位损害渐进性发展的各种途径,保护健存。肾单位。对患者血压、血糖、尿蛋白定量、血肌酐上升幅度、GFR下降幅度等指标,都应当控制在“理想范围”。具体防治措施主要有:
1.及时、有效地控制高血压
24小时持续、有效地控制高血压,对保护靶器官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延缓、停止或逆转CRF进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透析前CRF(GFR≤10ml/min)患者的血压,一般应当控制在120~130/75~80mmHg以下。
2.ACEI和ARB的独特作用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1拮抗剂(ARB)具有良好降压作用,还有其独特的减低高滤过、减轻蛋白尿的作用,主要通过扩张出球小动脉来实现,同时也有抗氧化、减轻肾小球基底膜损害等作用。
3.严格控制血糖
研究表明,严格控制血糖,使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5.0~7.2mmol/L(睡前6.1~8.3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1c)<7%,可延缓患者CRF进展。
4.控制蛋白尿
将患者蛋白尿控制在<0.5g/24hr,或明显减轻微量白蛋白尿,均可改善其长期预后,包括延缓CRF病程进展和提高生存率。
5.饮食治疗
应用低蛋白、低磷饮食,单用或加用必需氨基酸或α-酮酸(EAA/α-KA),可能具有减轻肾小球硬化和肾间质纤维化的作用。多数研究结果支持饮食治疗对延缓CRF进展有效,但其效果在不同病因、不同阶段的CRF患者中有差别,需进一步加强研究。
6.其他
积极纠正贫血、减少尿毒症毒素蓄积、应用他汀类降脂药、戒烟等,很可能对肾功能有一定保护作用,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中。
(二)CRF的营养治疗
20世纪80年代以来,CRF的营养疗法得到显著改进,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改善预后方面,发挥重要作用。CRF患者蛋白摄人量一般为0.6~0.8g/(kg•d),以满足其基本生理需要。患者磷摄入量一般应<600~800mg/d;对严重高磷血症患者,还应同时给予磷结合剂。患者饮食中动物蛋白与植物蛋白(包括大豆蛋白)应保持合理比例,一般两者各占一半左右;对蛋白摄入量限制较严格[0.4~0.6g/(kg•d)左右]的患者,动物蛋白可占50%~60%,以增加必需氨基酸的摄入比例。
如有条件,患者在低蛋白饮食0.4~0.6g/(kg•d)的基础上,可同时补充适量[0.1~0.2g/(kg•d)]的必需氨基酸或(和)α-KA;此时患者饮食中动物蛋白与植物蛋白的比例可不加限制,也可适当增加植物蛋白的摄入(占50%~70%)。α-KA的优点在于:它与胺基(NH2)生成必需氨基酸,有助于尿素氮的再利用和改善蛋白营养状况;由于α-KA制剂中含有钙盐,对纠正钙磷代谢紊乱、减轻继发性甲旁亢也有一定疗效。
无论应用何种饮食治疗方案,患者都必须摄入足量热量,一般为125.6~146.5kJ/kg[30~35kcal/(kg•d)],每日至少给予热量125.6kJ/kg(30kcal/kg),以使低蛋白饮食的氮得到充分的利用,减少蛋白分解和体内蛋白库的消耗。
(三)CRF的药物治疗
1.纠正酸中毒和水、电解质紊乱
(1)纠正代谢性中毒:代谢性酸中毒的处理,主要为口服碳酸氢钠(NaHCO3),轻者1.5~3.0g/d即可;中、重度患者3~15g/d,必要时可静脉输入。可将纠正酸中毒所需之NaHCO3总量分3~6次给予,在48~72小时或更长时间后基本纠正酸中毒。对有明显心衰的患者,要防止NaHCO3输入量过多,输入速度宜慢,以免心脏负荷加重;也可根据患者情况同时口服或注射呋塞米(速尿)20~200mg/d,以增加尿量,防止钠潴留。
(2)水钠紊乱的防治:为防止出现水钠潴留需适当限制钠摄人量,一般NaCl摄人量应不超过6~8g/d。有明显水肿、高血压者,钠摄入量一般说来2~3g/d(NaCl摄入量5~7g/d),个别严重病例可限制为1~2g/d(NaCl 2.5~5g)。也可根据需要应用袢利尿剂[呋塞米、布美他尼(丁尿胺)等],呋塞米20~200mg/次,2~3次/d,噻嗪类利尿剂及潴钾利尿剂对CRF患者(Scr>220μmol/L)不宜应用,因此时疗效甚差。对严重肺水肿急性左心衰竭者,常需及时给予血液透析或持续性血液滤过,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对慢性肾衰患者轻、中度低钠血症,一般不必积极处理,而应分析其不同原因,只对真性缺钠者谨慎地进行补充钠盐。对严重缺钠的低钠血症者,也应有步骤地逐渐纠正低钠状态。对“失钠性肾炎”患者,因其肾脏失钠较多,故需要积极补钠,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3)高钾血症的防治:首先应积极预防高钾血症的发生。当GFR<25ml/min(或Scr>309.4~353.6μmol/L)时,即应适当限制钾的摄入。当GFR<10ml/min或血清钾水平>5.5mmol/L时,则应更严格地限制钾摄人。在限制钾摄人的同时,还应注意及时纠正酸中毒,并适当应用利尿剂(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增加尿钾排出。
对已有高钾血症的患者,还应采取更积极的措施:
①积极纠正酸中毒,除口服碳酸氢钠外,必要时(血钾>6mmol/L)可静脉给予(静滴或静注)碳酸氢钠10~25g,根据病情需要4~6小时后还可重复给予。
②给予袢利尿剂,最好静脉或肌肉注射呋塞米40~80mg(或布美他尼2~4mg),必要时将剂量增至100~200mg/次,静脉注射。③应用葡萄糖-胰岛素溶液输入(葡萄糖4~6g中,加胰岛素1单位)。
④口服降钾树脂,一般5~20g/次,3次/天,增加肠道钾排出。其中以聚苯乙烯磺酸钙(如sorbisterit等)更为适用,因为离子交换过程中只释放出钙,不释放出钠,不致增加钠负荷。
⑤对严重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且伴有少尿、利尿效果欠佳者,应及时给予血液透析治疗。
2.高血压的治疗
对高血压进行及时、合理的治疗,不仅是为了控制高血压的某些症状,而且是为了积极主动地保护靶器官(心、肾、脑等)。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1拮抗剂(ARB)、Ca2+通道拮抗剂、袢利尿剂、β-阻滞剂、血管扩张剂等均可应用,以ACEI、ARB、Ca2+拮抗剂的应用较为广泛。ACEI及ARB有使钾升高及一过性血肌酐升高的作用,在选用和应用过程中,应注意检测相关指标。透析前慢性肾衰患者的血压应<130/80mmHg,但维持透析患者血压一般不超过140/90mmHg即可。
3.贫血的治疗和rHuEPO的应用
自从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rHuEPO)问世后,绝大多数患者均可以免除输血;而且患者心、肺、脑功能及工作能力均明显改善。如排除失血等因素,Hb<10~11g/dl或Hct<30%~33%,即可开始应用rHuEPO治疗。一般开始用量为每周80~120U/kg,分2~3次注射(或2000~3000U/次,每周2~3次),皮下或静脉注射;以皮下注射更为理想,既可达到较好疗效,又可节约用量1/4~1/3。对透析前慢性肾衰患者来说,目前趋向于小剂量疗法(2000~3000U,每周1~2次),疗效佳,副作用小。直至Hb上升至120(女)~130(男)g/L或Hct上升至0.33~0.36,视为达标,如Hb>13g/dl,宜谨慎观察。在维持达标的前提下,每个月调整用量1次,适当减少EPO的用量。个别透析患者rHuEPO剂量可能需有所增加(3000~4000U/次,每周3次),但不应盲目单纯加大剂量,而应当首先分析影响rHuEPO疗效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调整治疗方案。
影响rHuEPO疗效的主要原因是功能性缺铁。因此,在应用rHuEPO时,应同时重视补充铁剂,否则疗效常不满意。口服铁剂主要有琥珀酸亚铁、硫酸亚铁等。部分透析患者口服铁剂吸收较差,故常需要经静脉途径补充铁,以氢氧化铁蔗糖复合物(蔗糖铁)的安全有效性较好。
4.低钙血症、高磷血症和肾性骨病的治疗
当GFR~30ml/min时,除限制磷摄人外,可应用磷结合剂口服,以碳酸钙较好。CaCO3口服一般每次0.5~2g,每日3次,餐中服用。对明显高磷血症[血磷>7mg/dl(2.26mmol/L)]或血清Ca、P乘积>65(mg/d1)者,则应暂停应用钙剂,以防转移性钙化的加重。此时可短期服用氢氧化铝制剂(10~30ml/次,每日3次),待Ca、P乘积<65(mg/d1)时,再服用钙剂。
对明显低钙血症患者,可口服1,25(OH)2D3(骨化三醇),0.25μg/d,连服2~4周;如血钙和症状无改善,可将用量增加至0.5μg/d对血钙不低者,则宜隔日口服0.25μg。凡口服骨化三醇患者,治疗中均需要监测血Ca、P、PTH浓度,使透析前患者血iPTH(全段甲状旁腺激素)保持在35~110pg/ml(正常参考值为l0~65pg/m1);使透析患者血钙磷乘积尽量接近目标值的低限(Ca×P<55mg/dl或4.52mmol/L),血PTH保持在150~300pg/ml,以防止生成不良性骨病。对已有生成不良性骨病的患者,不宜应用骨化三醇或其类似物。
5.防治感染
平时应注意防止感冒,预防各种病原体的感染。抗生素的选择和应用原则,与一般感染相同,唯剂量要调整。在疗效相近的情况下,应选用肾毒性最小的药物。
6.高脂血症的治疗
透析前慢性肾衰患者与一般高血脂者治疗原则相同,应积极治疗。但对维持透析患者,高脂血症的标准宜放宽,血胆固醇水平保持在6.5~7.8mmol/L(250~300mg/d1),血甘油三酯水平保持在1.7~2.3mmol/L(150~200mg/d1)为好。
7.口服吸附疗法和导泻疗法
口服氧化淀粉或活性炭制剂、口服大黄制剂或甘露醇(导泻疗法)等,均是应用胃肠道途径增加尿毒症毒素的排出。这些疗法主要应用于透析前慢性肾衰患者,对减轻患者氮质血症起到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依赖这些疗法作为治疗的主要手段。
8.其他
①糖尿病肾衰竭患者随着GFR不断下降,必须相应调整胰岛素用量,一般应逐渐减少;
②高尿酸血症通常不需药物治疗,但如有痛风,则予以别嘌醇0.1g,每日口服1~2次;
③皮肤瘙痒:口服抗组胺药物,控制高磷血症及强化透析,对部分患者有效。
(四)尿毒症的替代治疗
当慢性肾衰患者GFR 6~10ml/min(Scr>707μmol/L)并有明显尿毒症临床表现,经治疗不能缓解时,则应进行透析治疗。对糖尿病肾病,可适当提前(GFR 10~15ml/min)安排透析。血液透析(简称血透)和腹膜透析(简称腹透)的疗效相近,但各有其优缺点,在临床应用上可互为补充。但透析疗法仅可部分替代。肾的排泄功能(对小分子溶质的清除仅相当于正常肾脏的10%~15%),而不能代替其内分泌和代谢功能。患者通常应先做一个时期透析,待病情稳定并符合有关条件后,可考虑进行肾移植术。
1.血液透析 血透前3~4周,应预先给患者做动静脉内瘘(位置一般在前臂),以形成血流通道、便于穿刺。血透治疗一般每周做3次,每次4~6小时。在开始血液透析4~8周内,尿毒症症状逐渐好转;如能长期坚持合理的透析,不少患者能存活15~20年以上。但透析治疗间断地清除溶质的方式使血容量、溶质浓度的波动较大,不符合生理状态,甚至产生一些不良反应。研究提示,增加透析频率(如每日透析),而每周透析总时间不变,则透析更充分,更符合生理特点,值得进一步探讨。
2.腹膜透析 持续性不卧床腹膜透析疗法(CAPD)设备简单,易于操作,安全有效,可在患者家中自行操作。每日将透析液输入腹腔,并交换4次(6小时一次),每次约2L。CAPD是持续地进行透析,对尿毒症毒素持续地被清除,血容量不会出现明显波动,故患者也感觉较舒服。CAPD在保存残存’肾功能方面优于血透,费用也较血透低。CAPD的装置和操作近年已有很大的改进,例如使用Y型或。型管道,腹膜炎等并发症已大为减少。CAPD尤其适用于老人、心血管功能不稳定者、糖尿病患者、小儿患者或做动静脉内瘘有困难者。
3.肾移植 成功的肾移植会恢复正常的肾功能(包括内分泌和代谢功能),可使患者几乎完全康复。移植肾可由尸体供肾或亲属供肾(由兄弟姐妹或父母供肾),以后者肾移植的效果更好。要在ABO血型配型和HLA配型合适的基础上,选择供肾者。肾移植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以防排斥反应,常用的药物为糖皮质激素、环孢素(或他克莫司)、硫唑嘌呤(或麦考酚吗乙酯)等。近年肾移植的疗效已明显改善,尸体供肾移植肾的存活率有较大提高,其1年存活率约为90%,5年存活率约为70%。由于移植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故并发感染者增加,恶性肿瘤的患病率也有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