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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

用于B细胞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患者的治疗,这些患者接受过至少一个标准的含烷化剂方案的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病情没有改善或持续进展。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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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

副主任医师

适应症: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疗效:

本品对B细胞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具有一定作用,但并不能根治。

安全性:

本品安全性一般,不良反应较多,并且已经有引起死亡的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导。

使用便捷性:

折射用药,需专业医护人员给药,使用稍有不便。

药品说明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或其所含成份过敏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和失代偿性溶血性贫血的患者。 
妊娠及哺乳期禁用磷酸氟达拉滨。

不良反应

基于静脉内使用磷酸氟达拉滨的经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以及包括肺炎、咳嗽、发热、疲倦、虚弱、恶心、呕吐和腹泻在内的感染。其它常见的报告事件包括寒战、水肿、不适、周围神经病变、视力障碍、食欲不振、粘膜炎、口腔炎和皮肤皮疹。磷酸氟达拉滨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过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已经有引起死亡的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导。
在下表中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对不良事件进行了报告。它们的发生频率是依据临床试验的资料,而没有考虑与磷酸氟达拉滨的因果关系。罕见不良反应的发现主要来自上市后经验。


这里采用了最适合的MedDRA术语来描述所列的各种反应。同义语或相关的情况未列出,但也应该予以考虑。ADR术语的表达方式依据MedDRA9.1版。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磷酸氟达拉滨
化学名称:9-β-D-阿拉伯酸-呋喃糖-2-氟腺嘌呤-5'-磷酸盐
分子式:C10H13FN5O7P
分子量:365.2
辅料:甘露醇、氢氧化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主治功能

用于B细胞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患者的治疗,这些患者接受过至少一个标准的含烷化剂方案的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病情没有改善或持续进展。

用法用量

一般情况
· 儿童:磷酸氟达拉滨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被确定。
· 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作相应的调整。肌酐清除率为30-70ml/min时剂量应减少达50%,且要严密监测血液学改变以评价药物的毒性。进一步的信息,请参见【注意事项】。如果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应禁用磷酸氟达拉滨治疗。
静脉使用
· 成人:磷酸氟达拉滨应在抗肿瘤治疗方面有经验的合格的医生监督下使用。强烈推荐磷酸氟达拉滨只能静脉给药。还没有静脉旁给药引起重度局部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导,但是必须避免意外的静脉旁给药。推荐的剂量是每m2体表面积25mg磷酸氟达拉滨,每28天静脉给药连续5天。每个小瓶用2ml注射用水配制,每ml配制溶液中含有25mg磷酸氟达拉滨。
将所需剂量(依据患者体表面积计算)抽入注射器内。如果是静脉推注,需再用10ml 0.9%生理盐水稀释;或者,如果是静脉输注,将抽入注射器内的所需剂量用100ml 0.9%生理盐水稀释,输注时间30分钟。
治疗持续的时间取决于治疗的效果及对药物的耐受性。对CLL患者,磷酸氟达拉滨应一直用到取得最佳治疗效果(完全或部分缓解,通常需6个周期),然后方可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不宜使用。
2、应遵守正确的操作规程。按照细胞毒性药物常规处理方法操作。溢出物或者废弃物应使用烧灼灭菌法处理。
3、在处理和配制福达华溶液时要小心谨慎。为防止操作时小瓶破裂或者突然溅出,建议使用乳胶手套和护目镜。如果皮肤或粘膜不慎溅上药液,应使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该处。如药液进入眼部,应使用大量清水彻底淋洗眼部。应避免吸入。

药物相互作用

在一项临床研究中,磷酸氟达拉滨合用喷司他丁(脱氧柯福霉素)治疗CLL时,出现了致命性肺毒性,其高发生率不可以接受。因此,在使用磷酸氟达拉滨时不推荐合用喷司他丁。
双嘧达莫及其他腺苷吸收抑制剂可以减弱磷酸氟达拉滨的治疗效果。
临床研究和体外试验表明,磷酸氟达拉滨和阿糖胞苷联合使用可增加Ara-CTP(阿糖胞苷的活性代谢产物)在白血病细胞内的浓度和细胞外的量。对Ara-C的血液浓度和代谢率无影响。

药物过量症状

高剂量的磷酸氟达拉滨与不可逆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有关,表现为迟发的失明、昏迷和死亡。高剂量磷酸氟达拉滨还与骨髓抑制造成的重度血小板减少和粒细胞减少有关。
尚不清楚磷酸氟达拉滨过量的特效拮抗剂,治疗主要包括停用药物和支持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
对大鼠和兔进行的静脉内胚胎毒性研究的结果提示,治疗剂量的磷酸氟达拉滨可能对人体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的相对风险。大鼠的临床前研究资料表明,磷酸氟达拉滨和/或其代谢产物可以通过胎鼠-胎盘屏障(见“临床前安全性资料”部分)。
处于妊娠期前三个月的患者应用磷酸氟达拉滨的资料非常有限,包括:
一例患者在妊娠期的前三个月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后,导致新生儿出现双侧桡骨及拇指缺失、血小板减少、卵圆窝动脉瘤及一处小动脉导管未闭。磷酸氟达拉滨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中均曾报告出现早期妊娠丢失。曾报告出现早产。
除非出现明确的必须用药的情形(例如,疾病已危及患者生命,且没有具有同等治疗效果和更有安全性的替代疗法可供选择时,无法避免使用本品治疗),否则不得在妊娠期内使用磷酸氟达拉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部分及“临床前安全性资料”部分)。仅在治疗获益可能超过药物对胎儿造成的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考虑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如在孕期应用磷酸氟达拉滨,应告知患者药物对胎儿产生潜在危害的可能性。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治疗期间和治疗停止后至少6个月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同见“注意事项”部分及“临床前安全性资料”部分。)
2、哺乳
还不清楚磷酸氟达拉滨是否通过人的乳汁分泌。临床前的动物实验证实,磷酸氟达拉滨和/或其代谢产物可以由母体的血液进入乳汁。
因此,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期间不得哺乳;治疗前已开始哺乳的患者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磷酸氟达拉滨用于儿童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人用药

磷酸氟达拉滨用于老年人(>75岁)的数据有限,因此这些患者使用磷酸氟达拉滨时应慎重。

权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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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王聪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血液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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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0月10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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