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经治疗未能控制的心血管疾病者。
2.严重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者
3.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疲劳、四肢冷、心跳减慢、胃功能紊乱、性欲降低。罕见心功能不全、血压突然降低、支气管痉挛、低血糖、雷诺氏综合征、皮疹。
主治功能
1.高血压。疗效与普萘洛尔和阿替洛尔相似。
2.心绞痛。疗效与阿替洛尔相似,可减少发作次数和硝酸甘油的用量。
3.青光眼
用法用量
初始剂量为10-20 mg qd,如病情需要,可酌情增加至40 mg qd.
注意事项
1.停药时须经1-2周以上的时间,逐渐减量停药.
2.轻微气喘和慢阻肺﹑心功能不全﹑心动过缓(超过50次/分)﹑周围血管疾病,以及治疗过的嗜铬细胞瘤性高血压﹑银屑病﹑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勿与氟喹胺苯酯,乙胺碘呋酮合用。与挥发性卤化麻醉药,钙离子拮抗剂、抗心律失常药、氯苯氨丁酸,奎尼丁,胰岛素和磺酰胺类降血糖药,利卡因,非类固醇类抗炎药,丙咪啉类抗抑制药,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促皮质素,甲氟喹合用时应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