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恐惧症:
患儿对某物(人)或处境感到害怕,并出现异常强烈的焦虑反应或回避行为,并严重干扰其生活、学习或人际交往,患儿为此苦恼,并排除了其他精神障碍,可予以诊断。
1、特殊恐怖症的DSM-Ⅳ诊断标准:
(1)由于存在或预期某种特殊物体或情景而出现的过度或不合理的显著而持续的害怕;
(2)一接触所恐惧的刺激,几乎毫无例外地立即发生焦虑反应,采取一种仅限于此情景或由此情景所诱发的惊恐发作形式。这种焦虑表现为哭闹、发脾气、惊呆或紧紧拖住他人;
(3)患儿一般都设法避免这种情景,否则便以极度的焦虑或痛苦、烦恼忍耐着;
(4)这种对所恐怖的情景的避免、焦虑或痛苦烦恼,会显著地干扰个人的正常生活、学习或社交活动或关系,或者对这种恐怖感到显著的痛苦烦恼;
(5)应有至少6个月病期;
(6)这种伴于特殊物体或情景的焦虑、惊恐发作或恐怖性避免,都不可能归于其他精神障碍,如强迫症(如对污染有强迫思维的患儿在接触脏物时的害怕)、社交恐怖症(因害怕、窘迫、难堪而避免社交场合)等。
2、社交恐怖症的DSM-Ⅳ诊断标准:
(1)在与熟悉的人们作与年龄相称的社交关系时发生问题,或在同伴中出现焦虑;
(2)处于所害怕的社交场合,几乎必然不可避免地产生焦虑,因而可能采取限止这个场合或为此场合所诱发的形式。这种焦虑可能表现为哭闹、发脾气、惊呆,或从有不熟悉人们的场合退缩出来等;
(3)患儿一般都设法避免这种场合,否则便以极度的焦虑或痛苦烦恼而忍耐着;
(4)这种对所恐怖情景的设法避免、焦虑或痛苦烦恼,显著地干扰个人的正常生活、学习或社交活动或关系,或者对这种恐怖感到显著的痛苦烦恼;
(5)应有至少6个月病期;
(6)这种害怕或逃避都不是某种物质(如滥用药物、治疗药品)或由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之直接生理反应,也不可能归于其他精神障碍(如分离性焦虑障碍、某种广泛性发育障碍或分裂样人格障碍)。
(7)如存在某种一般躯体情况或其他精神障碍,那么“在与熟悉的人们作与年龄相称的社交关系时发生问题,或在同伴中出现焦虑”也与之无关。
(二)儿童抑郁症:目前国内外均采用的成年人精神病学诊断和分类系统如美国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V)来帮助评估和诊断儿童、青少年抑郁症。在诊断和评估前常遵循以下诊断步骤:
1、全面了解病史:包括围产期情况、生长发育过程、家庭及社会环境背景、家族精神病史、亲子关系、适应能力、学业情况、躯体情况、性格特点及有无重大精神刺激等。询问对象除患儿父母及患儿本身外还应包括保姆、教师及其他亲属。
2、详细的精神和躯体检查:由于儿童用言语描述自己情感体验能力差,医师主要通过观察其面部表情、姿势、动作、词语量、语言语调和活动情况来综合判断,要结合病史反复验证,排除干扰因素,最后确定症状。
3、必要的辅助检查:重点是排除器质性疾病,如脑CT、脑电图检查、DST(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作为诊断参考。
(三)儿童强迫症:
根据DSM-Ⅳ诊断标准进行诊断,诊断依据包括以强迫性思维和(或)强迫性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患者认识到这些症状是过分与不现实的,因无法摆脱而苦恼不安(在年幼儿童可能不具备这一特点);症状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社会活动或交往等功能;排除其他神经精神疾病或强迫症状,不能以其他精神障碍所解释。
(四)儿童癔症
1、具有分离型或转换型癔症的临床特征。
2、不存在可以解释症状的器质性依据。
3、有心理或情绪诱发依据,表现在时间上与应激事件、问题或紊乱的关系有明显联系(即使患儿否认这一点)。该症须与癫痫发作、反应性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