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诊断标准:
同时有以下3项以上异常:
①血小板计数(BPC)<100×109 /L或呈进行性下降;
②血浆纤维蛋白原(Fb)含量<1.5g/L或呈进行性下降;
③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阳性或血浆纤维蛋白降解产物(FDP)>20mg/L或D-二聚体(D-dimer)水平较正常4倍升高呈阳性;
④凝血酶原时间(PT)缩短或延长3秒以上,或呈动态变化;或APTT缩短或延长10秒以上;
⑤纤溶酶原含量及活性降低<200mg/L;
⑥抗凝血酶-Ⅲ(AT-Ⅲ)含量及活性降低(正常值为80%——100%)<60%;
⑦血浆因子Ⅷ:C活性<50%。
2、疑难、特殊病例应有下列1项以上异常:
①因子Ⅷ:C降低,vWF:Ag升高,Ⅷ:C/vWF:Ag比值降低;
②血浆凝血酶-抗凝血酶试验(TAT)示其浓度升高;
③血浆纤溶酶和纤溶酶抑制物复合物浓度升高;
④血(尿)纤维蛋白肽A(FPA)水平增高。
3、新生儿期DIC诊断标准:
新生儿期由于多种凝血因子生理性低下(但因子Ⅴ、因子Ⅷ与成人相近),FDP较高,以及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等,因此诊断标准有以下特点:
①生后4天内PT≥20秒(正常15——20秒),4天后PT≥15秒有意义;
②凝血酶时间(TT)>25秒有意义。
③生后2天后3P试验阳性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