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的精神病史患者禁用。
3)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4)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患者禁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由于本产品对胃黏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等腰后多消失。长期或大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续页浓度达200-300mg/L后出现。
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道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无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m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的,停药后可恢复。但又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5)长期用药可引起一下副作用: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酥松或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岛炎、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等。
1)交叉过敏反应。
2)本品易于通过胎盘。
3)本品可在乳汁中排泄,鼓唱起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
4)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务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
5)对诊断的干扰。
6)长疗程超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使患者的炎性反应、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功能减弱,由皮肤、粘膜等部位侵入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控制。
1)与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同用时疗效并不加强,非甾体抗炎药的生物利用度。再则胃肠道副作用(包括溃疡和出血)却增加;本品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大量同用有引起肾脏病变包括肾乳头坏死、肾癌或膀胱癌的可能。
2)与任何可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聚集功能降低或胃肠道溃疡出血的药物同用时,可有加重凝血障碍及引起出血的危险。
3)尿碱化药(碳酸氢钠等)、抗酸药(长期大量应用)可增加本品自尿中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但本品血药浓度已达稳定状态而停用碱性药物,又可使本品血药浓度升高到毒性水平。
4)尿酸化药可减低本品的排泄,使其血药浓度升高。本品血药浓度已达稳定状态的患者加用尿酸化药后可导致本品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反应增加。
5)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的排尿酸作用,可同时应用本品而降低;当水杨酸盐的血药浓度>50μg/ml时即明显降低,>100~150μg/ml时更甚。此处,丙磺舒可降低水杨酸盐自肾脏的清除率,从而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
6)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增加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
7)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8)与制酸药合用,可减少强的松弛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9)与抗胆碱能药(如阿脱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10)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糖皮质激素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11)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12)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13)糖皮质激素,尤其是强的松龙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微医提供平台支持 Copyright 2011-2017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3477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