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不得用于活动胃溃疡、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急性肾小球肾炎或任何未为抗生素所控制的感染或真菌感染。
2)一些进行性病毒感染、疱疹、风疹、眼部带状疱疹。
3)A型、B型、非A、非B型急性病毒性肝炎。
4)自发性血小板缺乏性紫癜。
1)本品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皮质激素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肥胖、高血压、低血钾、多毛、浮肿等。
2)在注射部位可能出现滞后性皮肤发白,轻度肌肉萎缩。
3)少数病例在用药部位发痒、发红。
1)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
2)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
3)急性扭伤、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慢性腰腿痛。
4)各种皮肤病(如神经性皮炎、温疹、牛皮癣、疤痕疙瘩、肥厚性疤痕等)。
1) 肌注20-80mg/次,每周1次,每次注入均须更换注射部位。
2) 关节腔内或皮下注射用量酌情决定,一般为2.5mg-5mg。
3) 对皮肤病可于皮损部位或分数个部位注射,每处剂量为0.2-0.3mg,每日剂量不超过30mg,每周总量不超过75mg ,用前应充分摇匀。
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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