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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滴眼液

本品为抗真菌药,具有抑制真菌和杀菌作用,用于治疗真菌引起的疾病,如真菌性角膜炎、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等。
通用名制剂名称: 氟康唑滴眼液
别名:
药品种类: 西药(化药)
药品分类: 抗真菌类药
药品剂型: 滴眼剂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真菌性角膜炎   念珠菌阴道炎   隐球菌病  
用药途径: 眼用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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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

住院医师

适应症:
真菌性角膜炎、念珠菌病、隐球菌病

疗效:

用0.5%氟康唑滴眼液点眼治疗真菌性角膜炎有效率为89.4%

安全性:

遵医嘱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用后应暂停哺乳。

使用便捷性:

滴眼即可。用药方便

药品说明

禁忌

对氟康唑、其他吡咯类药物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西沙必利。孕妇慎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不良反应

氟康唑滴眼液:偶见眼部刺激反应和过敏反应。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氟康唑分散片: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 皮肤:皮疹。 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 某些患者,尤其是那些有严重基础病的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和其它对照药治疗时观察到肾功能和血液学检查结果的改变及肝功能异常,但尚不明确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及与治疗药物的关系。 肝胆系统:肝毒性,包括罕见的致死性肝毒性病例,碱性磷酸酶升高,胆红素升高和SGOT及SGPT升高。 造血和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浮肿、瘙痒)。 代谢/营养: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钾血症。 其他感官:味觉异常。 其他剂型:

1) 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 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 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性状

氟康唑滴眼液: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氟康唑片: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氟康唑分散片: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主治功能

本品为抗真菌药,具有抑制真菌和杀菌作用,用于治疗真菌引起的疾病,如真菌性角膜炎、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等。

用法用量

氟康唑滴眼液: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氟康唑片:口服。 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 首次剂量0.4g(8片),以后一次0.2g(4片),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4 片),以后一次0.1g ( 2片),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8 片),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4 片),以后一次0.1g( 2片),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3片),一次服。5)预防念珠菌病:0.2~0.4g(4 片~8片),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 肌酐清除率与剂量的关系 肌酐清除率(ml/分钟) 剂 量> 50 常规剂量 11~50 常规剂量的一半 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 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 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剂量同片剂 氟康唑分散片: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成人: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400mg。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而言,治疗期一般为脑脊液菌检转阴后,再持续6~8周。为预防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继续给予本品作维持治疗,日剂量为200mg,持续10~12周。 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7~14天。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天,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球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肤念球菌病等,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30天。对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异常难治的病例,剂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阴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单剂量口服。 为预防恶性肿瘤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疗或放疗时,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皮肤真菌病:对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头癣和皮肤念球菌感染,推荐剂量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疗程一般为2~4周;但足癣的疗程可延长至6周;对花斑癣,推荐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疗程为2~4周,头癣疗程为6~8周。 指趾甲癣:每周150mg一次,疗程2~4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 着色真菌病:每日400~600mg,疗程4~6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有研究资料报告,每日最高剂量可增至800mg。 老年人:无肾功能损伤者,可采用成人的正常剂量。肾功能损伤者(肌酐清除率<50毫升/分钟),应根据受损程度相应调整给药方案,详细方法见下。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大部分以原形由尿排出,因此,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需调节剂量;若需多次给药时,应给予常规剂量,此后则按肌酐清除率来调整给药时间间隔或每日剂量,详细方法如下:儿科用法:国外最近研究资料报导,通过对70名肿瘤化疗、骨髓移植、免疫缺陷患儿及12名早产儿、低体重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本品在16岁以下少年儿童体内的血浆半衰期与成人不同,分别是:1日龄为737h;周龄为53.2h;2周龄为46.6h;3月龄至2岁为21.7h;2岁至12岁为20.9h;12岁至16岁为23.5h。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如生物利用度、表现分布容积等)与成人相似,故对不同年龄儿童推荐剂量如下:>4周的患儿:粘膜真菌感染:3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深部系统真菌感染:6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严重威胁生命的感染:12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2~4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2天给药一次。<2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3天给药一次。 氟康唑胶囊:口服。剂量同片剂 氟康唑颗粒:热水冲服。用量同分散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滴眼用。

2、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3、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氟康唑颗粒: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其他剂型。

4、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5、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6、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7、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8、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9、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10、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11、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12、本品静脉滴注时最大滴注速率为200mg/小时。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可使本品的浓度降低。

2)本品与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时,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可能导致低血糖,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的剂量。

3)高剂量本品和环孢素合用时,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本品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5)本品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6)本品与华法林和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使用。

7)本品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故需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8)服用多剂氟康唑与口服避孕药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显示氟康唑1次50毫克,1日1次未引起激素水平的相关改变;氟康唑1次0.2克,1日1次时,乙炔雌二醇和左旋甲炔诺酮(levonorgestrel)的曲线下面积(AUC)各增加40%和24%。因此在给予氟康唑上述剂量时,不会影响同时服用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药物过量症状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本品。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遵医嘱。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药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其具体用法用量是参见[用法用量]。

老人用药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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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王媛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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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1月17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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