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不良反应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
主治功能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 系统性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 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或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 花斑癣: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
- 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 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 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
- 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颗粒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注意事项
-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 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 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 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颗粒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