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功能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夭。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注意事项
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本品可能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病人的神智、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可抑制茶碱在肝脏的代谢,使茶碱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发生茶碱中毒症状,如胃肠道反应、头痛、心律不齐、痉挛等,所以病人需密切观察,两药合用时应密切观察茶碱的血药浓度。 本品与苯基乙酸类、二乙酮酸类、非类固醇消炎镇痛荆合用时可能发生痉挛,所以应密切观察,如出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解痉治疗。当出现痉挛时,应终止两药的合用,保持呼吸道通畅,并使用抗痉挛的药物进行治疗。 本品与华法令台合用时,可增强华法令的作用,从而延长凝血时间,所以用药时应密切观察并做凝血时间试验。 本品与丙磺酸合用时,血清半衰期延长,AUC增加.但血药峰浓度无明显变化。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监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