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治关键
对于血小板<20×109/L并有出血倾向者,及时输新鲜血或血小板,防止重要器官出血(脑出血)及产后出血。
二、治疗
1.妊娠期处理
ITP患者病情始终不平稳,血小板<50×
109/L并有出血倾向者,不宜妊娠。如已妊娠,孕12周以前病情严
重,需用激素治疗者,为防止胎儿畸形,应及时终止妊娠。否则ITP患者一旦妊娠一般不必终止。在妊娠期问治疗原则与单纯ITP患
者相同,用药时尽可能减少对胎儿的不利影响。
(1)一般支持疗法:对隐性出血严重者,应注意休息,防止各
种创伤及颅内出血。可用一般止血药如卡巴克络、氨甲环酸、巴曲酶(血凝酶)等止血。出血严重时可输新鲜血。应在采血后6小时
内输入为宜,可保持80%-90%的血小板活力,而采血后24小时
者,其活力明显下降,一般不宜采用。
(2)药物治疗:
①可以给予口服维生素c、叶酸、硫酸亚铁、氨
肽素等治疗。
②给予地塞米松5-10 mg口服,每日3次,或泼尼
松每日60~100 mg口服,连用5日,停药2日;或连用3日,停药
1日。持续3~4个周期,病情好转后再减量。也可静脉滴注氢化
可的松治疗。
③输入丙种球蛋白:可竞争性抑制单核巨噬细胞系
统的Fc受体与血小板结合,减少血小板的破坏。用法:大剂量丙种球蛋白400 mg/(kg·d),5~7日为1个疗程。
(3)脾切除:
是治疗本病较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当输血小板、
应用激素治疗效果不佳,有出血倾向,血小板<50×109/L时可考虑脾切除,有效率可达70%-90%。手术最好在妊娠3~6个月间
进行。然而脾切除可明显增加流产、早产、胎儿死亡的发生率。若
不是病情严重,其他治疗方法无效,一般应尽量避免在孕期手术。
(4)输血小板:
输入血小板会刺激体内产生抗血小板抗体,加
快血小板破坏。因此,只有在血小板<20 X 109/L并有出血倾向
时,为防止重要器官出血(脑出血)、手术或分娩时应用。可输新鲜血或血小板。
2.分娩期处理
(1)分娩方式选择:
原则上以阴道分娩为主,因为ITP孕妇最
大风险是分娩时出血。若行剖宫产,手术创口大,增加出血风险。
但是ⅡP孕妇有一部分合并胎儿血小板减少,经阴道分娩时有发
生新生儿颅内出血的危险。故可适当放宽ITP孕妇剖宫产的指
征。剖宫产指征为:血小板<50×109/L;有出血倾向;胎儿头皮血或胎儿脐血证实胎儿血小板<50 X 109/L;有脾切除史者。
(2)分娩时处理:
产前或术前应用大量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
500 mg或地塞米松20-40 mg静脉注射。可配合丙种球蛋白400
mg/kg,输新鲜血、血小板等联合应用,以减少抗体形成,除去已形
成的抗体,改变细胞的免疫机制,吸附剩余血小板抗体,增加血小
板,减少出血。积极预防产后出血,认真检查软产道,及时准确缝
合伤口,防止产道血肿。产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3)新生儿处理:
出生后观察血小板计数,新生儿血小板<50
X 109/L,或母体在产前长期应用激素治疗时,新生儿出生后应给
予泼尼松治疗,2.5 mg口服,每日 2次,1周后逐渐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