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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素

四环素具有广谱抑菌作用,敏感菌包括肺炎球菌、链球菌、部分葡萄球菌、炭疽杆菌、破伤风杆菌、棒状杆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以及大肠杆菌、巴斯德氏菌、沙门氏菌、布鲁氏菌、嗜血杆菌等也有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
别名: 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α-五羟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未特指的立克次体病   回归热   霍乱   兔热病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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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静

主治医师

适应症:
未特指的立克次体病、回归热、霍乱、兔热病

疗效:

可以作为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引起的感染,也用于敏感革兰阳性球...菌,阴性杆菌引起的轻症感染的首选或选用药物。但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 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详情

安全性:

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详情

使用便捷性:

四环素片可口服,软膏可直接涂于患处,使用方便。

药品说明

禁忌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疹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 

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成分

不只写主要成分,如涉及复合制剂需要分别写清楚剂量。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五羟基-1,11-二氧代-1,4,4,5,5,6,11,12-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性状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主治功能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支原体属感染。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回归热。 

●布鲁菌病。 

●霍乱。

●兔热病。 

●鼠疫。 

●软下疳。 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由于溶血性链球菌多对本品呈现耐药,不宜选用于该类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  

3、本品可 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 
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 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软膏:先将患处用温开水洗净后,再将软膏涂于患处,一日1~3次。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各种四环素类药物间可产生交叉过敏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 

●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减量应用。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 

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吸收减少。 

3、与全身麻醉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 

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 

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 

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药物过量症状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同时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儿童用药

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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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孙文静

封丘县中医院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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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1月29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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