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的化学治疗】
㈠化学治疗原则:肺结核的化学治疗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整个治疗方案分强化和巩固两个阶段。
1.早期:对所有检出和确诊患者均应立即给予化学治疗。早期化学治疗有利于迅速发挥早期杀菌作用,促使病变吸收和减少传染性。
2.规律:严格遵照医嘱要求规律用药,不漏服、不停药,又避免耐药性的产生。
3.全程:保证完成规定的治疗期是提高治愈率和减少复发的重要措施。
4.适量:严格遵照适当的药物剂量用药,药物剂量过低不能达到有效的血浓度,影响疗效和易产生耐药,剂量过大易发生药物毒副反应。
5.联合:联合用药系指同时采用多种抗结核药物治疗,可提高疗效,同时通过交叉杀菌作用减少或防止耐药性的产生。
㈡常用的抗结核药物:
1.异烟肼(INH,H) : 成人剂量每日300mg,顿服;儿童为每日5~10mg/k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300mg。可发生药物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需注意观察。如果发生周围神经炎可服用维生素B6。
2.利福平(RFP,R):口服后药物集中在肝脏,主要经胆汁排泄。未经变化的药物可再经肠吸收,形成肠肝循环,能保持较长时间的高峰血浓度,故推荐早晨空腹或早饭前半小时服用。成人剂量:体重在50kg以下者450mg/日,50kg以上者600mg/日,顿服。儿童每日10~20mg/kg。间歇用药为600~900mg,每周2次或3次。用药后如出现黄疸应立即停药。流感样症状、皮肤综合征、血小板减少多在间歇疗法出现。妊娠3个月以内忌用,超过3个月慎用。
3.吡嗪酰胺(PZA,Z):成人用药为1.5g/天,每周3次用药为1.5~2.0g/天,儿童每日为30~40mg/kg。常见不良反应为高尿酸血症、肝损害、食欲不振、关节痛和恶心。
4.乙胺丁醇(EMB、E):成人剂量为0.75~1.0g/天,每周3次用药为1.0~1.25/天。不良反应为视神经炎,应在治疗前测定视力与视野,治疗中密切观察,提醒患者发现视力异常应及时就医。鉴于儿童无症状判断能力,故不用。
5.链霉素(SM,S):链霉素肌内注射,每日量为0.75g,每 周5次;间歇用药每次为0.75~1.0g,每周2~3次。不良反应主要为耳毒性、前庭功能损害和肾毒性等,严格掌握使用剂量,儿童、老人、孕妇、听力 障碍和肾功能不良等要慎用或不用。
㈢标准化学治疗方案
1.初治治疗方案
(1)每日用药方案:
①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顿服,2个月。
②巩固期:异烟肼、利福平,顿服,4个月。
(2)间歇用药方案:
①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隔日一次或每周3次,2个月。
②巩固期:异烟肼、利福平,隔日一次或每周3次,4个月。
2.复治治疗方案 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强烈推荐进行药物敏感性试验,敏感患者按下列方案治疗,耐药者纳入耐药方案治疗。
复治涂阳敏感用药方案:
①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和乙胺丁醇,每日一次,2个月。
②巩固期: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每日一次,6~10个月。巩固期治疗4个月,痰菌未阴转,可继续延长治疗期6~10个月。
间歇用药方案:
①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和乙胺丁醇,隔日一次或每周3次,2个月。
②巩固期: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隔日一次或每周3次,6个月。
上述间歇方案为我国结核病规划所采用,但必须采用全程督导化疗管理,以保证患者不间断地规律用药。
【其它治疗】
㈠对症治疗
肺结核的一般症状在合理化疗下很快减轻或消失,无需特殊处理。咯血日肺结核的常见症状,一般少量咯血,多以安慰患者、消除紧张、卧床休息为主,用用氨基己酸、酚磺乙胺、卡巴克洛 等药物止血。大咯血时首选垂体后叶素治疗,但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患者和孕妇禁用。对支气管动脉破坏造成的大咯血可采用支气管动脉栓塞法。
㈡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治疗结核病的应用主要是利用其抗炎、抗毒作用。仅用于结核毒性症状严重者。必须确保在有效抗结核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使用。使用剂量依病情而定,一般用泼尼松口服20mg,顿服,1~2周,以后每周递减5mg,用药时间为4~8周。
㈢肺结核外科手术治疗
当前肺结核外科手术治疗主要的适应证是经合理化学治疗后无效,多重耐药的厚壁空洞、大块干酪灶、结核性脓胸、支气管胸膜瘘和大咯血保守治疗无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