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尚不明确。
金荞麦、五香血藤、大红袍、柴胡、三七、香附、八角莲、鼠妇虫、黑蚂蚁、鸡矢藤。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粉末及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本品具有舒肝理气,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作用,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1.服药治疗期间忌食酸、冷及刺激性食物。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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