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孕妇及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4.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