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用碱性溶液稀释,以免引起沉淀。 所有细胞毒性药物共同的相互作用 在肿瘤疾病期间血栓形成的危险性增加,所以抗凝血药使用普遍。由于个体内的凝血变异性及口服抗凝血药与抗癌化学药物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决定给病人使用口服抗凝血药,需要增加INR检查次数。
禁止合用:
- 苯妥英(用于预防某些抗癌药物的惊厥作用) 针对阿霉素、柔红霉素、碳铂、顺铂、卡氮芥、长春新碱、长春碱、博来霉素、甲氨喋呤。 由于上述细胞生长繁殖抑制剂减少了苯妥英的消化道吸收,会发生惊厥。 - 黄热病疫苗:会发生致命的全身疫苗疾病。 不宜合用: - 减活疫苗(除黄热病) 会发生致命的全身疫苗疾病。 由于所患疾病造成免疫功能减弱的病人危险性会增加。 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非活性疫苗(骨髓灰质炎) 合用时需注意: - 苯妥英(如果先使用化学疗法) 针对阿霉素、柔红霉素、碳铂、顺铂、卡氮芥、长春新碱、长春碱、博来霉素、甲氨喋呤。 由于这些细胞生长繁殖抑制剂减少了苯妥英的消化道吸收,会发生惊厥。 可暂时与抗惊厥药苯并二氮※合用。 应当加以考虑的合用:
- 环孢素(针对阿霉素和鬼臼乙叉甙) 过度免疫抑制会造成淋巴组织增生。
- Tacrolimus(由环孢素类推) 过度免疫抑制会造成淋巴组织增生。 长春花生物碱特有的相互作用 不宜合用:
- 伊曲康唑 可使抗有丝分裂药物的肝脏代谢减少,从而增加神经毒性。 应当谨慎考虑的合用:
- 丝裂霉索C 合用时丝裂霉素的肺毒性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