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先用α受体阻滞作用药如酚妥拉明、酚苄明、妥拉喹啉、吩噻嗪类、哌唑嗪类、氟哌啶醇等后再给药时,可部分拮抗本品的升压效应,同时作用时效缩短。
2、与局麻药同用,可促使局部循环血流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
3、与降压药或利尿药同用,可使后者的降压作用减弱。
4、与洋地黄类药同用,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须进行心电图检查。
5、与催产素同用,可使血压剧烈升高。
6、与麦角胺同用,可引起周围血管缺血及坏死,应禁用。
7、与胍乙啶同用,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效。
8、与左旋多巴同用,可致心律失常,故本品用量宜小。
9、用三环类抗抑郁药后5~7天内用本品可致高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与高热。
10、与硝酸酯类药同用,彼此固有的效应均抵消。
11、与利血平同用,后者的降压作用减弱。
12、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的作用均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