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腺苷在下列患者中禁止使用:
—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使用人工起搏器的病人除外)。
—病态窦房结综合症(使用人工起搏器的病人除外)
—已知或估计有支气管狭窄或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的患者(例如哮喘);
—已知对腺苷有超敏反应的患者。
不良反应
面部潮红,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胸部紧压感,恶心和头晕等较常见。较罕见的不良反应有不适感, 出汗,心悸,过度换气,头部压迫感,焦虑,视力模糊,烧灼感,心动过缓,心脏停搏,胸痛, 头痛,眩晕,手臂沉重感,手臂、背部、颈部疼痛,金属味等,这些不良反应呈轻度,持续时间短(常短于1分钟),并且病人通常能很好耐受,严重心动过缓曾有报告,并且有些病人需要临时起搏。在转复为正常的窦性心律时,心电图可出现室性早搏,房性早搏,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漏跳,窦性停搏和/或房室传导阻滞。诱发的心动过缓可引起心室应激性异常,包括心室颤动和扭转性室速。这就证明推荐的剂量和给药方法是合理的。腺苷的作用不被阿托品阻断。曾有一例颅内压增高恶化的病历报告。
用法用量
快速静脉注射(1-2秒内完成),成人初始剂量3mg,第二次给药剂量6mg,第三次给药剂量12 mg每次间隔1-2分钟,若出现高度房室阻滞不得再增加剂量。本品仅限于医院使用。 当QRS波增宽的心动过速发生时,用腺苷较为安全,因为如果是室上速,则腺苷有效,如果是室速,腺苷虽然无效,但不会引起明显的血流动力学障碍。
注意事项
房颤、房扑及有旁路传导的病人可能增加异常旁路的下行传导。由于可能有引起尖端扭转性室速的危险,对QT期间延长的病人,不管是先天性,药物引起的或代谢性的,应慎用腺苷。 慢性阻塞性肺疾患,腺苷可能促使或加重支气管痉挛。 特别警告: 由于在室上性心动过速转复为窦性心律时可出现暂时的电生理现象,故必须在医院心电监护下给药。由于外源性腺苷既不在肾脏,也不在肝脏降解,故腺苷的作用不受肝或肾功能不全的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其它作用于心脏的药物(如β-肾上腺素阻断剂、强心苷、钙通道阻滞剂),腺苷受体拮抗剂(如咖啡因、茶碱)、腺苷作用增强剂(如潘生丁),一般不宜在至少5个半衰期内使用。 有报告潘生丁可使腺苷的作用增加4倍,故建议腺苷不应用接受潘生丁治疗的病人。如果必须用腺苷,应酌情减少剂量(例:首剂减至0.5-1.0mg)。
药物过量症状
无过量的病例报告。由于腺苷在血液中的半衰期很短,故其任何作用的持续时间都是有限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除非特殊需要,应慎用腺苷。
老人用药
可以使用,其余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