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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嘧啶颗粒

治疗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慢性支气管炎。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治疗疾病: 尿路感染   急性中耳炎   慢性支气管炎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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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硕

主治医师

适应症:
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慢性支气管炎

疗效:

本品对治疗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疗效较好。详情

安全性: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较多,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安全性一般。

使用便捷性:

本品为口服药,使用便捷。

药品说明

禁忌

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磺胺嘧啶,甲氧苄啶。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味甜。

主治功能

用于: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20g,一日2次。 
2、小儿常用量: (1)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SD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 (2)体重40kg以上的儿童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患者。 
4、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9、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0、下列情况不宜应用本品: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刻扁桃体炎和咽炎,因不易清除细菌。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同合用可增加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宜氨基苯甲酸合用,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合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 
4、骨髓抑制药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口服含雌激素者)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8、与光敏药物合用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相加。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本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两药不宜同时应用。 
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同时应用。 
13、与磺吡酮合用时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14、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5、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16、利福平与本品合用可明显使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 
17、TMP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
18、与氨苯砜合用会致氨苯砜和TMP两者血药浓度均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9、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本品中的TMP可减少普鲁卡因胺肾清除,致普鲁卡因胺及其代谢物的血浓度增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磺胺药可穿过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的研究尚缺乏资料。 
2、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资料,磺胺药在孕妇中的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中证实药物有毒性,而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 
3、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 
4、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用本品。

儿童用药

磺胺药除作为乙胺嘧啶的辅助用药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外,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磺胺药可增加新生儿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止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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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路感染  急性中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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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田硕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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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0月20日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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