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浆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应避免合用,不能避免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其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剂量。
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咖啡因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7、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