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仅供静脉使用,需有无菌设备。本品可与肝素联用,从同一液路输入。建议用有刻度的输液器输入本品。必须注意避免长时间负荷输入。还应注意根据病人体重计算静脉推注剂量和滴注速率。临床研究中的病人除有禁忌症外,均服用了阿司匹林。
1、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非Q波心肌梗塞。 盐酸替罗非班注射液与肝素联用由静脉输注,起始30分钟滴注速率为0.4ug/kg/min,起始输注量完成后,继续以0.1ug/kg/min的速率维持滴注。在验证疗效的研究中,本品与肝素联用滴注一般至少持续48小时,并可达108小时。病人平时接受本品71.3小时。在血管造影术期间可持续滴注,并在血管成形术/动脉内斑块切除术后持续滴注12-24小时。当病人激活凝血时间小于180秒或停用肝素后2-6小时应撤去动脉鞘管。
2、血管成形术/动脉内斑块切除术: 对于血管成形术/动脉内斑块切除术病人开始接受本品时,本品应与肝素联用由静脉输注,起始推注量为10ug/kg,在3分钟内推注完毕,而后以0.15ug/kg/min的速率维持滴注。本品维持量滴注应持续36小时。以后,停用肝素。如果病人激活凝血时间小于180秒应撤掉动脉鞘管。
3、严重肾功能不全病人: 如上面调整剂量表所特别指出的,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肝素清除率小于30ml/min),本品的剂量应减少.0%见注意事项,严重肾功能不全,药代动力学,病人的特点,肾功能不全)。
4、其他病人: 对于老年病人(参见老年患者用药)或女性病人不推荐调整剂量。
5、使用说明。 在使用之前应肉眼检查颗粒及变色。根据上表按体重调整适当的给药速度。任何剩余溶液都须丢弃。本品可以与下列注射药物在同一条静脉输液管路中使用,如硫酸阿托品﹑多巴酚丁胺﹑多巴胺﹑盐酸肾上腺素﹑呋塞米﹑利多卡因﹑盐酸咪达唑仑﹑硫酸吗啡﹑硝酸甘油﹑氯化钾﹑盐酸普萘洛尔及法莫替丁。但是本品不能与地西泮(安定)在同一条静脉输液管路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