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当伴有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对氟尿嘧啶严重过敏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
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时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达最低点,约在3~4周内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脱发或注入药物的静脉色素沉着相当多见。2、静脉滴注处药物外溢可引起局部疼痛、坏死或蜂窝组织炎。
3、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
4、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变化。
主治功能
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癌肿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为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头颈部恶性肿瘤。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每日氟尿嘧啶0.5~1.0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用一次,每次氟尿嘧啶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小儿常用量:10~12mg/kg。滴注速度请遵医嘱。
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注意事项
除有意识的单用本品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血小板低于50000/mm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6、由于本品具有神经毒性,不可用作鞘内注射。
7、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每周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8、使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药物相互作用
与甲氨喋呤合用,应先给后者,4-6小时后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
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人类曾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头3个月期间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期应禁用。
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儿童用药
静脉滴注,一次按体重10~12mg/kg,一日1次或隔日1次。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