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甲周红斑、接近指甲的皱褶部位红斑,指甲疾病(如形状改变、刺激、趾甲内向生长、变色和趾甲脱离等)、皮肤灼热和肌酸激酶升高。极少数人可见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皮肤发红和鳞屑生成。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具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澄清液体。
用法用量
在第一次使用本药之前,应先尽可能地将被感染的指(趾)甲剪去,并用所提供的指(趾)甲砂锉使病甲变得粗糙。在治疗的第1个月内,每隔1日在病甲部分涂一薄层 ;第2个月内,用量可减至每星期至少涂药2次 ;从治疗的第3个月开始,每星期涂药1次。在整个疗程中,应每星期1次用指(趾)甲清洗剂洗去整层薄膜,同时尽可能地将病甲用砂锉再次除去,若涂剂薄膜层被破坏,应及时重新涂药覆盖该部分。疗程的长短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但不应超过6个月的期间。
注意事项
本品仅供外用,只用于甲及甲周皮肤,应避免接触不与指、趾甲相连的皮肤、眼睛和粘膜。 在使用本品时若发生过敏或化学刺激,应立即停用并向医生报告。 由于迄今未进行关于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神经变患者的相关临床研究,鉴于除去已脱离甲床的病甲可能带来的风险,建议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史或糖尿病神经病变史的患者应慎用。 使用此药需按月由医护人员除去已脱离甲床的病甲。 本品应均匀涂在整个指甲盖上以及周围5毫米范围内的皮肤上。如果可能,还应涂在甲剥离后的指甲床、甲下皮、原指甲盖所在的表面。接触到周围的皮肤可能会引起轻微短暂的刺激(发红)。 正确的用药方法是在每日睡前或洗澡前8小时用药刷将药物涂在所需部位,待干后方可穿袜。 使用本品时不应每日将药物洗去,而应每7日用指(趾)甲清洗剂洗去整层药膜。 在接受治疗的指甲上不应使用指甲油或其他指甲化妆品。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应避免同时使用其他外用皮肤制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
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