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福平为肝酶诱导剂,利福平在与通过此代谢途径进行生物转化的药物合用时,可加速这些药物的代谢。为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在开始或停止合用利福平时,需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据报道利福平可加快下列药物的代谢:抗惊厥药(如苯妥英),抗心律失常药(如双异丙吡胺、美西律、奎尼丁、妥卡尼),口服抗凝血药,抗真菌药(如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等),巴比土酸盐,β阻滞剂,钙离子阻滞剂(如硫氮卓酮、硝苯吡啶、维拉帕米等),氯霉素、克拉霉素、皮质类同醇、环孢霉素、洋地黄甙类、氯贝特、激素类避孕药,氨苯砜、安定、强力霉素、氟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氟哌啶醇、口服降糖药(磺酰脲),左旋甲状腺素、美沙酮、麻醉性镇痛药,去甲替林、孕激素、奎林、茶碱、他克莫司、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去甲替林)和叠氮胸苷。在合用利福平时这些药物的剂量需作相应调整。
2.利福平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患者使用利福平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3. 利福平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烷化代谢物的形成,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
4.异烟肼与利福平或咪康唑(静脉)、酮康唑合用可增加肝毒性发生的危险,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此外,异烟肼或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及异烟肼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5. 利福平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
6.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7. 利福平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利福平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
利福平可增加苯妥英钠在肝脏中代谢,故二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英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
丙磺舒与利福平合用,可使利福平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