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治疗以休息及对症治疗为主。急性肾衰竭病例应予透析,待其自然恢复。本病为自限性疾病,不宜应用糖皮质激素及细胞毒药物。
(一)一般治疗 急性期应卧床休息,待肉眼血尿消失、水肿消退及血压恢复正常后逐步增加活动量。急性期应予低盐(每日3g以下)饮食。肾功能正常者不需限制蛋白质入量,但氮质血症时应限制蛋白质摄入,并以优质动物蛋白为主。明显少尿者应限制液体入量。
(二)治疗感染灶
以往主张病初注射青霉素10~14天(过敏者可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但其必要性现有争议。反复发作的慢性扁桃体炎,待病情稳定后(尿蛋白少于+,尿沉渣红细胞少于10个/HP)可考虑做扁桃体摘除,术前、术后两周需注射青霉素。
(三)对症治疗
(1)利尿:经控制水、盐入量后,水肿仍明显者,应加用利尿剂。常用噻嗪类利尿剂,必要时可用髓襻利尿剂,如呋塞米及布美他尼等,这两种药于肾小球滤过功能严重受损、肌酐清除率<5~10ml/min的情况下,仍可能有利尿作用(可能通过调整肾脏血流分布,使进入肾小球的血量增加,而进入肾脏髓质部的血量减少,纠正“球管失衡现象”)。呋塞米用量有时需400~1000mg/d,应注意大剂量呋塞米可能引起听力及肾脏的严重损害。汞利尿剂(损害肾实质)、渗透性利尿剂(增加血容量,加重心、脑并发症)及贮钾性利尿剂不宜采用。
(2)降压药物:一般情况下利尿后即可达到控制血压的目的,降压效果约出现于起病后7~10d后,必要时可用钙通道阻滞剂如硝苯地平20~40mg/d及肼屈嗪、哌唑嗪以增强扩张血管效果。
(3)高钾血症的治疗:注意限制饮食中钾摄入量、应用排钾性利尿剂等均可防止高钾血症的发展,必要时可用透析治疗。
(4)控制心力衰竭;主要措施为利尿、降压,必要时可应用酚妥拉明或硝普钠静脉滴注,以减轻心脏前后如荷。如限制钠盐摄入与利尿仍不能控制心力衰竭时,应血液滤过脱水治疗。洋地黄类药物对于急性肾炎合并心力衰竭效果不肯定(因为此时心肌收缩力并不下降),不作常规应用,仅于必要时试用。
(四)透析治疗
少数发生急性肾衰竭而有透析指征时,应及时给予透析治疗以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由于本病具有自愈倾向,肾功能多可逐渐恢复,一般不需要长期维持透析。
(五)中医药治疗
急性肾小球肾炎属中医“风水”,多由于感受风寒、风热及湿邪所致。病变发展期有外感表证及水肿、尿少、血尿等症状,此期中医治疗往往采用祛风利水、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等治疗法则,常用方剂有越婢加术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