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明显免疫抑制状态的球孢子菌病患者的治疗
1、对轻症或无衰弱征象的患者或在诊断时临床疾病已显著改善或解决的患者,推荐对其教育、密切观察和采取支持措施如物理康复治疗
2.对诊断时已患有明显衰弱性疾病的患者,建议立即采取抗真菌治疗
3.对诊断时有弥漫性肺部受累,且并发糖尿病或是因年龄或合并症导致衰弱的其他患者,我们建议采取抗真菌治疗。部分学者认为非洲和菲律宾籍裔患者亦是抗真菌治疗指征
4.对非妊娠成年患者,应采取口服吸收的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如氟康唑),服用剂量为每日≥400 mg。
二、在新诊断的单纯性球孢子菌肺炎患者中,将健康教育及物理治疗康复项目也融入到其常规的治疗处理项目中:应为单纯性球孢子菌肺炎患者制定一个完善的治疗方案,包括常规随访、健康教育、物理康复等
三、对伴有无症状肺结节的原发性肺球孢子菌病、无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其治疗方案应选择口服唑类抗真菌药物抑或不接受抗真菌治疗而仅仅进行观察:一旦确诊肺结节系由球孢子菌所致,不建议对无症状的球孢子菌所致肺结节患者进行抗真菌治疗
四、对无症状的、有球孢子菌空洞,且无免疫抑制状态患者:不推荐对有无症状、有空洞的患者使用抗真菌治疗
五、对于有临床症状和慢性空洞的球孢子菌肺炎患者:对有症状和慢性空洞的球孢子菌肺炎患者,推荐使用口服药物治疗,如氟康唑或伊曲康唑
六、抗真菌治疗后空洞症状依然持续存在时,应探讨选择手术方案。建议对空洞超过2年以上,且抗真菌治疗停止后又复发的患者采用手术方案
七、如空洞性球孢子菌肺炎患者需进行手术,同时外科医生在VATS(视频辅助胸腔镜手术)方面非常专业,则采用VATS。
八、对于破裂的球孢子菌空洞,如果可能,建议迅速对空洞进行剥离和切除。如果胸膜腔被大范围污染,剥离与长期胸管引流相结合可能更合适
九、对于球孢子菌空洞破裂的患者,推荐的疗法是口服唑类抗真菌药物。对于不耐受口服唑类抗真菌药物的患者或者需要2次以上外科手术方能控制的患者,推荐的疗法是静脉输注两性霉素B
十、对所有肺外软组织球孢子菌病患者进行抗真菌治疗;口服唑类抗真菌药物,尤其氟康唑或伊曲康唑作为肺外软组织球孢子菌病的一线药物
十一、对于骨和/或关节球孢子菌病患者,建议对骨和关节球孢子菌病患者采用唑类抗真菌药物疗法,除非患者有广泛或肢体威胁性的骨骼或脊椎疾病已导致脊髓压迫症状。.对于严重的骨疾病,我们推荐使用两性霉素B作为初始疗法,最终替换为唑类抗真菌药物进行长期治疗。
十二、对于脊椎球孢子菌病的患者,推荐对所有脊椎球孢子菌病的患者进行外科会诊,以评估是否需要手术干预;.对于产生骨病变的患者,包括脊柱不稳、脊髓或神经根受压,或显著的隐蔽性椎旁脓肿,推荐抗真菌药物治疗外增加手术干预;建议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外科会诊。
十三、对于新诊断为球孢子菌感染的患者,推荐仅在以下情况进行腰穿和脑脊液分析:患者出现异常的、恶化的、或持续性头痛、伴精神状态改变、不能解释的恶心或呕吐、或中枢神经系统(CNS)影像学发现新的局灶性神经系统缺损
十四、对于大多数新诊断为球孢子菌感染且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建议每日口服氟康唑400-1200mg。对于无实质性肾损伤的患者,每日氟康唑口服剂量<400mg无作用。一些专家更倾向于用伊曲康唑200mg每日2-4次,但这需要更密切的监控以保证其充分吸收,而且伊曲康唑比氟康唑有更多的药物-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十五、对于初始治疗中症状改善或消失的CM患者:建议终生使用唑类进行治疗
十六、对于初始抗真菌治疗反应不满意的CM患者:用氟康唑进行初始治疗临床无效的患者,首选加大剂量。备选方案是更换为其他口服的唑类治疗,或开始鞘内两性霉素B治疗。
十七、对于出现脑积水的患者, 对于诊断时ICP(颅内压)增高的患者,推荐药物治疗和反复腰穿作为初始治疗; 因为大多数ICP进展的患者不置入永久性分流就无法解决脑积水的问题,推荐早期进行头颅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并请神经外科会诊
十八、对于诊断时ICP增高的患者,我们推荐药物治疗和反复腰穿作为初始治疗; 因为大多数ICP进展的患者不置入永久性分流就无法解决脑积水的问题,推荐早期进行头颅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并请神经外科会诊
十九、 CM患者中已接受脑室腹腔分流者,因为引流异常或二重感染:推荐脑室腹腔分流异常患者实施一期一次性过程修复。当分流已出现细菌或其他二重感染,移除受感染的分流部分,并且以后在二期过程时放入替代物
二十、最初对治疗方案有反应,而治疗过程中出现急性或慢性神经系统改变的CM患者:推荐无论有无对比,除了对腰穿或脑池抽取的脑脊液进行分析外,还要复查大脑MRI和尽可能地复查脊髓MRI。
二十一、特殊高危人群中球孢子菌病患者的处理:
1、有活动球孢子菌病的异体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或实体器官移植受者:自体或同种异体HSCT或实体器官移植受者感染急性或慢性肺球孢子菌病,临床稳定且肾功能正常,推荐初始治疗使用氟康唑每日400mg,或者根据肾功能的情况进行等效剂量的换算 ;非常严重和/或迅速进展的急性肺部或播散性球孢子菌病,推荐使用两性霉素B直至患者病情稳定,换之以氟康唑。 有肺外球孢子菌病的自体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受者,推荐其治疗方案与非移植受者一样
2、对于罹患严重的或迅速进展的球孢子菌病的异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受者,推荐减少免疫抑制(尽可能无移植物抗宿主病或器官排斥风险),直至感染开始得到改善
3、活动性球孢子菌病初始治疗后,推荐继续抑制治疗来防止感染复发
4、有活动性球孢子菌病、接受生物反应调节剂的患者:推荐这些患者口服唑类治疗,除非球孢子菌病严重到需推荐静脉输注两性霉素B(参见肺炎、软组织播散、骨骼播散和脑膜炎)
5、患球孢子菌病的孕妇和新生儿治疗的首选治疗方案:
1)妊娠期内发生有症状的球孢子菌病应立刻开始抗真菌治疗。对于初始出现非脑膜性球孢子菌病的妇女,她们的治疗取决于胎儿成熟程度。
36.对于妊娠早期初始感染非脑膜性球孢子菌病的孕妇,推荐静脉使用两性霉素B。其他方案包括非药物治疗,密切观察或在告知孕妇该药物有潜在致畸性的前提下使用一种唑类抗真菌药物。在妊娠早期过后,可考虑使用一种唑类抗真菌药物,如氟康唑或伊曲康唑(强推荐,低质量证据)。最后的替代方案为整个孕期静脉使用两性霉素B。
2)对在妊娠早期出现CM的妇女,推荐鞘内注射两性霉素B。妊娠早期过后以及妊娠早期后方诊断的孕妇可使用一种唑类抗真菌药物,如氟康唑或伊曲康唑(强推荐,低质量证据) 38.对于之前有球孢子菌病史而现不处在治疗期的妇女,复发的风险低,也不推荐抗真菌治疗。对这些妇女而言,整个孕期需要进行严密随访,在初次就诊时和每6-12周进行球孢子菌血清学检验。
3)对于处在抗真菌治疗的非脑膜性球孢子菌病的妇女,若在感染缓解期怀孕,可先停止唑类抗真菌药物的治疗,每4-6周进行临床和血清学监测来评估有无复发。另一个可选方案是妊娠早期停止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开始静脉使用两性霉素B,妊娠早期过后再改回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尤其不能确定感染处于缓解期时。
4)对怀孕时在进行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的CM孕妇而言,妊娠早期应停止唑类治疗以免有致畸的风险。这个阶段开始两性霉素B鞘内治疗是一种方法,尤其是如果有脑膜刺激征和症状时。唑类抗真菌治疗在妊娠中期可重新开始使用或整个孕期鞘内注射两性霉素B。另一个可选方案为在该母亲被充分告知关于该策略的利弊风险后征得其同意,则整个妊娠期继续使用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CM孕妇的最后替代方案是妊娠早期停止使用唑类抗真菌药物、严密监测患者,妊娠中期或晚期重新开始唑类抗真菌治疗,因为有复发的风险,一些专家不推荐此方案。
5)对于有球孢子菌流行区域居住或旅游史的妊娠期妇女,出现发热性肺部疾病应评估其有活动的球孢子菌病的可能,包括拍摄胸片、进行球孢子菌血清学检验和培养
6)新生儿:不推荐在新生儿出生后头3个月内行球孢子菌血清学检验。 .新生儿疑有球孢子菌病,推荐经验性使用氟康唑进行治疗,日剂量6-12mg/kg,直至诊断被排除。 .除氟康唑外,不推荐使用其他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中的母亲进行哺乳;
二十二、 HIV感染患者发生球孢子菌病的最佳治疗方案:不推荐居住在球孢子菌病流行区域的HIV患者使用抗真菌药物预防球孢子菌病。 推荐在有球孢子菌病的临床证据以及外周血CD4+淋巴细胞计数<250/μL的所有HIV患者中使用抗真菌治疗。 只要外周CD4+淋巴细胞计数<250 /μL,就应该持续抗真菌治疗。 外周CD4+淋巴细胞计数≥250/μL的HIV患者,球孢子菌病的临床治疗与非HIV感染患者相同,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停止抗真菌治疗。 在球孢子菌病流行区域,患者应每年接受球孢子菌病血清学筛查和胸片检查。 在球孢子菌病流行区域以外不推荐血清学筛查。 尽管缺乏数据,有HIV感染合并球孢子菌病的儿科患者处理应该是与成人患者类似。 不应因为担心球孢子菌感染后的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而延迟启动强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