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胃 MALT 淋巴瘤:
(一)NCCN 对 I-II 期疾病的建议
1、 对于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疾病,建议进行抗生素治疗联合质子泵抑制剂来 阻断胃酸分泌。 幽门螺杆菌阳性伴 t(11;18)的患者也可以用抗生素治 疗,以根除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然而,由于 t(11;18)是抗生素治疗缺乏 疗效的预测因素,应考虑对这些患者进行针对幽门螺旋杆菌阴性患者的 淋巴瘤替代治疗。ISRT 是患者幽门螺旋杆菌阴性(阴性状态同时经组织 学和血液抗体检测确认)疾病患者的首选治疗方法。利妥昔单抗是具有 放疗禁忌症患者的可选治疗方案。
2、对于接受幽门螺旋杆菌根除治疗的患者,治疗 3 月后应通过内镜检查和
活检重新分期。粘膜下层或局部淋巴结受累的 IE2 期或 IIE 期患者,抗
生素治疗不太可能有效。对于抗生素治疗后仍有临床症状的患者,再次
分期可以早于 3 个月,并且考虑尽早进行放疗。治疗有效的患者( 幽门
螺旋杆菌阴性和淋巴瘤阴性)可以选择进行观察。幽门螺旋杆菌阴性伴
顽固性或复发性淋巴瘤患者,如果出现症状,应进行放疗治疗。无症状
的患者可以再观察 3 个月;或者,最早在观察 3 个月后即可考虑局部区
域性放疗,但观察最晚也可延长至 18 个月(2B 类推荐)。如果患者初始
的临床分期为 I2 或 IIE,若抗生素治疗后淋巴瘤无消退应尽早考虑放
疗。幽门螺杆菌持续存在且淋巴瘤消退或稳定的患者,应进行二线抗生
素治疗。最后,幽门螺杆菌阳性且淋巴瘤进展或出现临床症状的患者,
应进行放疗和二线抗生素治疗。
3、3 个月后经内镜和活检再次评估的患者,可以选择继续观察或进行额外
的抗生素治疗或化疗。活检应排除大细胞转化的证据。任
何区域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病变,均应按照《NCCN 指
南》针对 NHL 下 DLBCL 的推荐进行治疗。对于达到 CR 的患者,最初 5
年,每 3 至 6 个月临床随访一次,进行全面体检和实验室检测,此后每
年随访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进行随访)。内镜及影像学随访的最佳间
隔期尚不清楚。当前在 NCCN 各成员机构,一般根据患者的症状决定是否
进行内镜及影像学随访。对二线放疗无效或在初始 CR 后复发的患者,应
按照针对 FL 的指南进行全身治疗。
(二)NCCN 对 III 或 IV 期的建议
晚期患者(临床上罕见)的治疗与晚期 FL 患者相似。与 FL 相同,对没
有治疗指征的无症状患者不予治疗而进行监测。根据终末器官功能障碍
或有症状(如胃肠道出血、早饱)、存在巨块型病变、疾病持续进展或
患者意愿来引导治疗决策。对于有治疗指征的患者,如果是常规治疗不能治愈的晚期疾病,建议参加临床试验。没有合适临床试验的情况下,
治疗可以包括化学免疫治疗或局部区域放疗(30Gy)。一般仅在一些特
殊的临床情况下行手术切除,如危及生命的出血。尽管全胃切除术能很
好地控制疾病,但长期发病率限制了手术切除的常规使用。如果初始诱
导治疗后出现复发(通过内镜确定)的证据,按照 FL 指南进行治疗。
二、非胃 MALT 淋巴瘤
(一)对于 I-II 期或结外多部位病变的患者,宜行 ISRT(24-30Gy)。放疗剂
量取决于病变部位,眼部受累时通常减量。可包括利妥昔单抗作为某些
患者的可选治疗方案。放疗或观察适合结外受累的患者。根据眼部和皮
肤 MZL 患者接受抗生素治疗后有好转的零星报告,一些医生会在开始其
他治疗前先给予一个疗程的多西环素经验性治疗。对于进行切除活检的
患者,以及放疗或全身治疗可能产生明显合并症的患者,可能考虑进行
观察。对于 I-II 期疾病患者,在某些病变部位(如肺、甲状腺、结肠、
小肠和乳腺),用于确诊的手术切除可能就是合适的治疗方法。如果术
后没有残留病灶,则进行观察,而对于手术后切缘阳性患者,则应行局
部区域性放疗。
(二)最初 5 年,每 3-6 个月临床随访(包括根据病变部位和临床指征反复进
行诊断性检验和影像学检查)一次,此后每年随访一次(或根据临床指
征进行随访)。对于首次治疗后局部复发的患者,可进行放疗或根据针
对晚期 FL 的推荐进行治疗。全身性复发患者应根据针对晚期 FL 患者的
推荐进行治疗,即治疗与在诊断时为 III-IV 期患者(结外病变和多个淋巴结病变)一样。MALT 淋巴瘤与大细胞淋巴瘤共存时,应该按照 DLBCL
的推荐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