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乳腺癌的风险在绝经期前呈指数增长,绝经期其增长速度明显减慢,80岁后,乳腺癌的发病率开始缓慢降低。在女性35~39岁时发生乳腺癌的风险每年增长大约0.07%,75~79岁时将扩大到每年增长0.44%。尽管这些百分率可能看起来很低,但它们仅代表一个特定年份的风险,而终生危险是每年的风险之和。
因为年轻女性比老年女性有更长的寿命,因而年轻女性有更大的终生危险。只有0.43%的女性在四十岁以前发生乳腺癌;4%在40到59岁间发生乳腺癌;6.88%发生在60到79岁间
2、 已确定在较年轻时生育是乳腺癌的保护因素。乳腺癌的相对危险度和初产年龄近似线性相关,20~25岁初产者比未产妇患乳腺的相对危险度要低50%左右。有趣的是,对于那些初产年龄超过35岁的女性,其患乳腺癌的风险要高于未产妇。哺乳也是乳腺癌的保护因素,但不如初产年龄显著。每哺乳12个月乳腺癌的相对危险度降低4.3%。
3、卵巢功能与乳腺癌的发病风险相关,月经史长(初潮早,绝经晚)对乳腺癌的发生起了很明显的作用。通过手术人工绝经的妇女与自然绝经的妇女相比,其乳腺癌的风险明显降低。与绝经发生于45到54岁间的女性相比(相对危险度为1),在45岁前绝经者发生乳腺癌的相对危险度为0.73,大于55岁绝经的女性为1.48。关于月经初潮早的数据 及其与患乳腺癌的风险的关系,也已确定
4、雌激素和孕激素使乳腺癌、冠心病、中风和肺栓塞的风险上升24%。
5、 已确定家族史与乳腺癌风险的增高有密切关系。二级亲属中有(阿姨,祖母)乳腺癌患者的女性,其发病风险大约1.5,一级亲属(母亲,姐姐)有该病史者,风险为1.7到2.5[89]。一定程度上,这种情况可被解释为:对某种遗传条件的继承使个体对乳腺癌具有易感性(例如:BRCA1和BRCA2的变异);生活方式;继承了影响危险因素的基因,例如体型和初潮年龄。20%~25%被诊断为乳腺癌的女性,有乳腺癌的阳性家族史,约10%患病女性的家族中,乳腺癌的遗传方式表现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625]。家族史所带来的实际风险取决于患病亲属数目和她们的确诊年龄(一级亲属绝经前患乳腺癌比绝经后者所带来的风险更大)。有一个一级亲属患乳腺癌的女性,发生乳腺癌的相对危险度是没有该家族史的女性的2~3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一级亲属被确诊为乳腺癌的女性,有更大的患病风险,是没有该家族史者的4~6倍
6、乳腺癌个人史和乳腺活检良性病史
7、 青春期或之后暴露于电离辐射增加发生乳腺癌的风险。
8、 体重,体力活动和饮食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复杂的相互作用。这使得对这三者与乳腺癌发病风险的流行病学研究的解释复杂了起来。很多研究明确显示,体重指数与乳腺癌的风险相关,但这似乎主要影响绝经后女性的乳腺癌的发病风险。在绝经前的女性中,乳腺癌的风险显著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