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皮酚软膏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溃破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于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丹皮酚软膏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丹皮酚软膏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丹皮酚软膏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丹皮酚软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