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未缓解者请咨询医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前列腺肥大.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及老年人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0、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或遵医嘱;
11、老年人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