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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
通用名制剂名称: 布洛芬混悬液
别名: 美林;Ibuprofen Suspension
药品种类: 西药(化药)
药品分类: 抗炎镇痛药
药品剂型: 口服混悬剂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热性发热  
用药途径: 口服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医生头像

王学廉

主任医师

适应症:
热性发热

疗效:

布洛芬混悬液对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有较好的治疗作用,是常用药。

安全性:

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使用便捷性:

直接口服即可。

药品说明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性状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

主治功能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12岁以下小儿: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4毫升;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5毫升;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8毫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 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症状

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过量服用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停药后可消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词条标签

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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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王学廉

唐都医院 神经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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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0月20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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