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该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该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位置,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应在本品使用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入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能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作用的相加。
9、接受该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时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该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该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与该品合用时可减少该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该品的剂量。当黄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本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4、本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15、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
16、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17、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TMP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8、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19、下列药物与其磺胺药成分同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20、与其他β2受体激动剂同时应用,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
21、并用茶碱等磷酸二酯酶抑制或抗胆碱能支气管扩张药,其扩张支气管,缓解哮喘的效果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