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有对咪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
12)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引起皮肤变薄和萎缩,纹理异常、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可增加皮肤二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
13)本品仅限于皮肤使用,皮肤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包括曲安奈德),可因大量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
14)如意外吞食,对症治疗。若本品不慎进入眼睛,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症状不消失,请尽快就医。